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 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 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文艺路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邮编:710054
长安校区:西安市高新区东大街道环山路高冠河桥 邮编:710001
学校网址:http://www.sxavc.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 通知》文件有关要求,学院成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由分管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律检查室、宣传部、学工部、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研究拟定招生计划,指导招生工作实施。
第七条 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主要职责:根据国
招生信息网:http://zsw.sxavc.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7801470 8789478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参加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考生申请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9 日9:00至2月11 日 17:00, 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网址:https://www.sneea.cn)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院招生章程、计划, 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2.申请我院成功的考生于 2026 年 3 月 5日 10:00 至 3 月 17 日 10:00,登录
3.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
4.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2日至3月6日携带获奖证书向我院文艺南路校区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院资格审查。我院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sxavc.com)于3月10日-12日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
我校共有13个招生专业,分为两类,
( 一)文化素质
1、普高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三校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
2、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
(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
以下4种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
以下5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
注:凡参加 2026 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
( 三)考试成绩构成
总分为 600 分。其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来我校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一)文化素质
省级统考,2026年3月15日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
1.
3 月21日下午-3月22日全天(职业技能
备注: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规模,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
3.
( 1)对参加职业适应性
( 2)对 参加职业技能
4.凡参加 2026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可作为职业适应性(技能)
第十三条 分值计算
(一)职业适应性
1.
2.
(二)职业技能
1.
2.
第十四条 我院于 2026 年4月1日至 4月3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sxavc.com)公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各专业分数线。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请于在4月1日-3日期间申请复核成绩。
第十五条 我院于 2026 年 4 月7日 17 :00 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将预录取名单 (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院招生 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4月7日 17 :00;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 4月13日17 :00。
第十六条 被我院预录取考生于 2026 年 4月9日17 :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文艺南路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 111 号)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4月17日17 :00。
第十七条 我院于2026年 4月20 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预录取。预录取时按照学校设定的专业计划依据综合成绩,艺术类考生、历史类物理类考生和三校生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不低于实考人数 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以《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 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 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 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历史)、艺术类(历史)和
第二十一条 学院纪委为分类考试招生校内监督机构。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一般专业类学费为 6500 元/生 · 学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 10000 元/生 · 学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 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 报到时开通 “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 内的其他各类型考试招生。考生报到注册时,须签署已知晓这一 政策的知晓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 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