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
学校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幼儿园
学校师资雄厚,全校有教职工514人,其中专任
学校设有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
一、报考类型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面向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军人和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在我省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专项类”考生:高级中等
第八条报名方式
一、高中类、中职类、专项类考生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考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二、考试前我校将对专项类考生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一)退役军人: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农民工: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高素质农民(包含村干部):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我省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
(四)企业员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
(五)下岗失业人员: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基层农技人员: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基层农技人员聘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院校专业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二、填报时间
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三、征集志愿
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学校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考生第一轮录取成绩。对于跨专业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学校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第十条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内容
(一)“高中类”考生
考试内容为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中职类”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
1.文化综合考试为合卷,包含语文、数学、
2.职业技能
(三)“专项类”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和我校要求的“专项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全省“中职类”考生文化综合考试安排
“中职类”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具体
|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 文化综合 | 2026年3月14日 | 上午9:00-11:30 |
(二)我校分类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
1.
(1)中职生
专业能力
技术技能
(2)高中生、专项类考生
职业技能适应性
2026年4月3日(周五)
2.
线上笔试平台及
线下面试地点:
如
3.
(1)高中类、专项类: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所属的专业类别(普通类、
(2)中职类。职业技能
专业能力
职业技能
普通类专业指:
艺术类专业指:
4.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大纲及
5.凡参加我校分类考试
(三)如我校第一次分类考试计划未完成,第二次录取工作我校将会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关注学校官网。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录取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 能适应性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使用“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录取要求
“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
(三)录取原则
在符合“录取要求”条件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免试生录取
(一)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业的,经本人向就读中职学校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
(二)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向我校提交申请,由学校按照程序审核公示后,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
三、身体检查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体检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退役军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体检由高职招生院校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经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普通类、
第十三条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生。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学年3700元。由学校分档实施,按月发放。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300元/学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学年/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贵州省户籍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可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学生资助。
国家开发
立足学生多元需求,学校健全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围绕“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多元化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第九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1-82519020、0851-82519742
二、传真:0851-82519019
三、监督投诉电话:0851-82519082
四、学校网址:www.gypec.edu.cn
五、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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