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
第五条学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龙翔路3号
邮政编码:266112
第六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
学院2026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5人,共计2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复后,将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际公布为准。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3.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
4.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
1.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7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2.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学院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2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十四条报名考试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在2026年2月28日—3月1日17:00前缴纳报名考试费。
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具体费用及缴费方式请登录
2.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登录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
1.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其
(1)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7日参加
(2)专业技能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
(1)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学院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及时查看和维护“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相关信息,学院将使用截止到2026年3月1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价赋分。
(2)素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专业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
3.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获得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
第十七条拟录取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十八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包括体育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后转专业规定: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别考生入学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凡在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院将依据《国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且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
0532-582666600532-58266661
学院招生QQ咨询群:342605058、331298208
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qd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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