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保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招考分离、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
学校代码:14242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创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十一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7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14242
报考运动专长类考生还需依据(鲁教学字[2019]5号)文件,具备(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排球、武术)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6年2月6日前)。考生须持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于2026年2月7日上午8:00-12:00到学校招生就业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月7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进行运动专项
参加单独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学校2026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请关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我校2026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660人(含运动专长生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25人(含运动专长生计划20人)。学校2026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在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按照“考录分离”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
1.文化素质考试由语文、数学、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关注我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
3.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排球、武术)考生除参加上述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
运动专项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
1.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素质
3.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类(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排球、武术)考生除参加上述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
运动专项
(三)免试
1.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
2.报名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登录
特别提示:
申请免试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但需要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27日,并且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3.材料寄送
需要寄送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免试申请表》原件、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原件,聘用合同证明(在职在岗人员)等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邮编:272067 电话:0537-3617789
4.注意事项
(1)免试申请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2)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3)免试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4)经省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免交考试报名费。
(5)以山东省教育厅最新政策为准,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3月7日 | 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 | 笔试 | 中职毕业生、 社会人员 |
素质 | 笔试 | 高中应届毕业生 | |
备注: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
第十六条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我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均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
(二)单独招生普通类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
(三)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
(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素质
(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六)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优先录取。单独招生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
(七)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生、免试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
第十九条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对考生思想品德及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一条成绩复核及申诉
(一)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命题考试组,复核电话:0537-3617788。
(二)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招生录取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7-3617789。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校名称“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邮编:272067
通信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sdpu.edu.cn
考试咨询电话:0537-3617788 0537—3617789
监督电话:0537-361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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