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文化素养和技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138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凡属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 学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
第十二条 学校进行招生考试人员的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2026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60人,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计划1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在满足报考生源的前提下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2026年我校不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别考生,以上几种类别考生可以按照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身份报考,入校后按照普通类别考生要求进行培养,学校不再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
3.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篮球、排球、羽毛球、武术、网球、田径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6年2月20日前)。
第十七条 报名流程
1.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月27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6年2月28日-3月1日登录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sdcet.edu.cn/)缴纳考试费。学校2026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3.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凡参加2026年运动专长相关专业报名的务必于2026年2月25日-2月26日(9:00-16:00)电话联系我校负责
第十八条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26年3月7日-3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430分,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分值200分,其中语文40分、数学40分、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
综合评价招生总分为430分,
1.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组织有关专家、
2.考生素质
运动专长考生:总分为430分。
1.运动专长单独考试招生: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分值200分,其中语文40分、数学40分、
2.运动专长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十条 录取
(一)单独考试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全省春季高考技能
学校退役士兵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士兵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士兵素质
(二)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赋分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
(三)运动专长招生
学校运动专长招生计划单列,根据仅限运动专长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运动专长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运动专长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含素质
第二十一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获得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
第二十二条 体检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告知
凡被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
第二十四条 培养
所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和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二十九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统一时间安排,通过官网、申诉电话、电子邮箱集中受理考生申诉。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sdcet.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31-61320566、61320567
监督电话:0531-81786516
传 真:0531-61320567
邮政编码:250200
电子邮箱:dzxyzs@163.com
QQ咨询群:1965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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