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邮编:26467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850人。本计划通过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一)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试科目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
1.文化素质
2.专业技能
(四)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
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按要求填写免试申请表等材料,免试申请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学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本计划通过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一)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折算成绩(占7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30分)和文化素质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
参加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2026年 2 月25日—27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26年3月1日-3月2日通过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方式:2026年3月7日(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要求。
考生本人通过“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一、单招录取原则
(一)报考单招的考生,需同时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山东省2026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
(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在各招生类别内,根据分专业计划进行录取。依据线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线上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对于线上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免试考生以增列计划的方式录取。
(四)专业调剂仅在同类别内的专业进行调剂,不做跨类别的专业调剂。对未被任何报考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技能
二、综评录取原则
(一)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综评招生计划总数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线上考生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数进行录取。
(二)对于线上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对于线上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三)对未被任何报考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综评不限专业类别,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四、外语语种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无口语要求。单招、综评的外语
五、其他要求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招和综评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后续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七条 单招和综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单招和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十八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规定,凡被单招和综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一经被我校单招和综评录取,学校不再接受考生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的申请。
第二十条 我校单招和综评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
电话:0535-2246625
网址:https://sdcc.edu.cn/zhaojiuban
邮编:26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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