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26年我校
根据《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专业、项目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项目
1.
2.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2026年招生专业、项目、计划数及招生要求一览表
招生 专业 | 招生 专项 | 招生小项 | 性别 | 计划数 | 专项成绩(≥) | 运动员等级要求(≥) |
田径(田赛) | 链球、撑杆跳高、铅球、铁饼、跳远、三级跳远 | 男 | 7 | 80 | 二级 | |
链球、撑杆跳高、跳高、三级跳远、 铁饼、标枪 | 女 | 6 | ||||
田径(径赛) | 1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 5000米、3000米障碍跑 | 男 | 7 | 90 | ||
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 3000米、3000米障碍跑 | 女 | 6 | ||||
田径(全能) | 全能 | 男 | 1 | 70 | ||
女 | 1 | |||||
篮球 | / | 男 | 12 | 70 | 二级 | |
女 | 10 | |||||
排球 | 非自由防守人 | 男 | 6 | 80 | 一级 | |
女 | 6 | |||||
乒乓球 | / | 男 | 4 | 60 | 二级 | |
女 | 4 | |||||
羽毛球 | / | 男 | 3 | 60 | 二级 | |
女 | 4 | |||||
网球 | / | 不限 | 4 | 55 | 二级 | |
手球 | 非守门员 | 男 | 10 | 85 | 二级 | |
女 | 10 | |||||
守门员 | 男 | 1 | ||||
女 | 1 | |||||
体操 | / | 男 | 2 | 85 | 一级 | |
女 | 1 | |||||
技巧 | / | 男 | 2 | 85 | 一级 | |
女 | 1 | |||||
跆拳道 | / | 不限 | 4 | 85 | 二级 | |
击剑 | 花剑、重剑 | 男 | 1 | 75 | 二级 | |
女 | 3 | |||||
射箭 | / | 男 | 3 | 75 | 二级 | |
女 | 4 | |||||
游泳 (自由泳)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 男 | 2 | 90 | 二级 |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 女 | 2 | ||||
射击 | / | 不限 | 2 | 85 | 健将 | |
足球(十一人制) | 非守门员 | 男 | 27 | 75 | 一级 | |
女 | 20 | |||||
守门员 | 男 | 3 | ||||
女 | 2 |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备报名资格:
(一)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二)具备我校2026年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具体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详见《2026年招生专业、项目、计划数及招生要求一览表》)。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三、注册、报名和考试
请考生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26年体育单招考生指南》(https://www.sport.gov.cn/kjs/n23837299/c29244968/content.html),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和参加考试。
注册时间: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文化考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专项考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四、录取
(一)我校确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80分,各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见《2026年招生专业、项目、计划数及招生要求一览表》。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项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综合分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录取结束还未完成的计划不再调整。
(三)我校
(四)考生若已报名
五、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督,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新生报到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我校严格按照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的招生录取等工作,不以我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
六、收费标准
2026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910161(本科生院)
0553-5910709(体育学院)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asdzsb@ah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ahnu.edu.cn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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