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东工业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设有六个校区,分别为大学城校区、东风路校区、龙洞校区、番禺校区、沙河校区和揭阳校区。大学城校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经过我校审核批准准予毕业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十一人制)、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计划总数为7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招生 项目 | 招生小项 | 技术等级资格要求 | 性别 |
招生 人数
| 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
1 | 田径 | 径赛:200米、400米; 任选一项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男 | 2 | 95 |
女 | 4 | 90 | ||||
田赛:标枪、跳远; 任选一项 | 男 | 1 | 85 | |||
田赛:标枪、铅球、跳远; 任选一项 | 女 | 1 | 80 | |||
2 | 游泳 | 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 | 男 | 5 | 95 | |
仰泳:100米、200米; | ||||||
蛙泳:100米、200米; | ||||||
蝶泳:100米、200米; | ||||||
混合泳:200米、400米; 任选一项 | ||||||
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 女 | 5 | 94 | |||
仰泳:100米、200米; | ||||||
蛙泳:100米、200米; | ||||||
蝶泳:100米、200米; | ||||||
混合泳:200米、400米; 任选一项 | ||||||
3 | 篮球 | 男 | 17 | 75 | ||
女 | 5 | 70 | ||||
4 | 足球 (十一人制) | 非守门员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男 | 8 | 80 |
守门员 | 男 | 2 | 80 | |||
5 | 乒乓球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男 | 4 | 83 | |
女 | 3 | 83 | ||||
6 | 网球 | 男 | 3 | 72 | ||
女 | 3 | 72 | ||||
7 | 羽毛球 | 男 | 4 | 80 | ||
女 | 3 | 75 |
备注:
1.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2.足球项目仅限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按照足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足球专项考试。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685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700元/学年。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各条例。
4.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以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核查结果为准。
第十三条 注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
2.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验证报名资格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夏季项目注册时间: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夏季项目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8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29日 | 政治 |
考生应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 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请参见第十条。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x30%十体育专项成绩X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上线(达到我校规定的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性别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总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
5.如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我校不再调整计划录取考生。
6.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以供查询。
第十六条 其他
1.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
2.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5.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
第十七条 咨询和申诉渠道
电话:(020)39322681
邮箱:zsb@gdut.edu.cn
电话:(020)39322910
邮箱:tyb@gdut.edu.cn
第十八条 我校
第十九条 本简章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通过,适用于
第二十条 本简章由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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