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落实依法治招精神,做好2026年对口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雪枫西路110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特点: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对口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按照上级教育
第十三条 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 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数(含小数部分)考生,中职类专业按照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的顺序,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医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年,其中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对口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口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对口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1%,分1000元、600元、400元三个等级。
4.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对口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对口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生获取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
具体资助方法按《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26359 0377-63526059
学校网址:https://www.nym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ymc.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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