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6年对口升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
第二条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办学地址:
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
北校区: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西100米
东校区:郑州市北环路东段10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权负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官网、河南女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学费: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8人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6年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基本条件:
1.应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条件;
2.河南省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
3.录取时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对口大类之间“专业清”的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
4.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法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五条 奖助措施:奖(助)学金设置,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10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6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按照不同情况具体标准分三个档,即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5.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
6.服兵役国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电子注册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私自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校将依法追究其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
第十九条 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71-63838881、63851559、13937125159
招生监督电话:0371-63851599、15238371937
学院网址:https://www.henz.edu.cn/
官方抖音账号:
微信公众号:河南女院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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