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10748
校 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学历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 制:四年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授予学位: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二)具备我校招生所列项目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
(三)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040202K】
【040204k】
2026年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项目 | 性别要求 | 分项目计划数 | 备注 |
运动 训练 | 50 | 冰壶 | 不限 | 4 | |
冬季两项 | 不限 | 2 | 冬季项目 | ||
越野滑雪 | 不限 | 2 | 冬季项目 | ||
篮球 | 男 | 10 | 夏季项目 | ||
女 | 10 | 夏季项目 | |||
足球(非守门员) | 男 | 10 | 夏季项目 | ||
足球(守门员) | 男 | 1 | 夏季项目 | ||
田径(径赛) | 11 | 夏季项目,包含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场地竞走、10000米场地竞走 | |||
武术与民族 传统体育 | 50 | 武术套路 | 不限 | 20 | 夏季项目 |
武术散打 | 不限 | 18 | 夏季项目 | ||
中国式摔跤 | 不限 | 12 | 夏季项目 |
三、注册、报名时间
(一)考生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教联盟APP”及
(二)注册、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2:00至31日18:00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2:00至31日18:00
夏季项目(含
注册时间为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12:00至10日18:00
(三)考生可合理选择包括我校在内的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文化考试
1.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
2.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8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29日 | 政治 |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5月12日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4.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录取规则
(一)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 分。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田径项目按照径赛录取;足球项目(限男性)按非守门员、守门员录取;篮球项目分男女录取;其它项目不分男女和小项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若符合条件的二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该项目的剩余计划不再调整到其他项目。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
(五)考生若已报名
(六)录取结果及有关信息在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628号)文件执行,
住宿费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469号)文件执行。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一般为每学年700-1200元。
七、其他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
(二)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
(四)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邮编:810007
联系和申诉电话:0971-8808501
传真:0971-8808501
E—mail :qhmdzsxj@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q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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