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考生了解报考点与考试相关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现将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生咨询较多问题公告如下:
温馨提醒:考生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等相关信息。
一、学校地址及考场位置示意图
学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考场设在毓英楼、崇理楼、尚学楼,考场分布示意图如下,校外考生从校区北门验证入校,沿规划好的路线进入考场;校内考生(在彭家坪校区的统一乘坐校车抵达兰工坪校区。)

二、公共交通线路
兰州理工大学公交站点:兰州理工大学站。考试期间不安排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校外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
三、入场须知
1.校外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北门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校园,按照指示牌在教学楼验证身份后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沿原路返回。
2.校内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各自考点教学楼排队验证身份后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远路返回宿舍或乘车返回彭家坪校区。
3.考试当日验证入校时间为上午7:00、下午12:30,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按照指定路线进入考点。为避免考点入口拥堵,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件,以备查验。开考15分钟后(上午8:45、下午14:15)不得进入考场大楼。

四、物品存取
1.考生进入考点后,只允许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其余文具一律不许带入考点。除此以外,其他如背包、行李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草稿纸、空白纸、手表、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或者有照相、扫描、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违禁物品均需存放在考点设置的存包区中。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本考点所有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包括所有统考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2.我校考点在北门入口至考试大楼沿路设置了指示牌,在三个考点教学楼外均设置有专门存包区,供考生集中存放物品。考生沿规划路线行进至存包区,找到与本人所在考场号对应的存包箱,将背包、手机、手表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放入存包箱中(不建议考试期间携带与考试无关贵重物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尽快取回。
3.考生存取物品时请提前取出本人证件、准考证,并将其他需要寄存的物品整理装入书包,避免在存包区现场翻找造成拥堵、物品丢失等情况。
4.考试结束,考生找到自己的存包箱,取出自己的物品按考点规定路线有序离开校园。
5.建议校外考生尽量不要带包和过多随身物品,如有需要入场前可委托陪同人员保管随身物品。建议校内考生不带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建议考生最晚于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寄存,以免耽误考试。由于寄存物品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按时进入考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安检
1.进入考点教学楼时考生需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考生须关注考点公告,提前到楼门口排队,预留充足的安检、入场时间,有序通过安检,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2.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硬币、充电宝、金属水杯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腰带、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3.我校考点均为标准化考场,考场前设置有时钟,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包括机械手表、电子手表、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考场大楼。
4.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提示异常报警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进行人物分检,检出的违规物品应存回本人存包箱中,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无异常报警后方可允许通过。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反复安检导致入场延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场入口处,监考员将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安检。第二次安检时如发现手机等违禁物品,将直接上报考务办公室并予以警告,考生信息将被记录在案。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若发现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均按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六、考试用具
在兰州理工大学考点考试的各位考生,考试所用的必需文具由考点提供(包括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橡皮、胶棒、透明文具袋),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只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所需携带的且考点未提供的用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草稿纸、空白纸、手表、计算器等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或者有照相、扫描、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七、诚信考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均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过程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今年我考点将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各考场实施智能巡查。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违纪、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自觉拒绝并远离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八、考生服务
为给考生提供方便,我考点在12月20日和21日的上午和中午将开放考点教学楼西侧的图书馆供校内考生临时休息。同时,我校学生食堂向校外考生供应午餐及提供临时休息场所,考生出考点后向南行进,沿途有学生食堂,考生可用微信或现金自行购买。所有临时休息场所均有热水供应,方便考生用餐保暖休息。
九、考试期间监督电话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31-2741880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931-84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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