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概况: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建设高校,入选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发展历史:学校拥有光荣的办学传统。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简称“闽大”,含2001年并入的福州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爱国华侨蔡继琨先生创办的福建音乐学院并入闽江学院。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曾兼任闽大校长6年(1990年6月至1996年5月),创造了弥足珍贵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2021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回校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闽江学院改革发展注入了信念之魂、提供了奋进之源、擘画了发展之路。
学科专业: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学科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门类,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3个以及电子信息、工商管理、新闻与传播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含合作3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省部级现代产业学院4个、省级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级实践教学基地5个;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社科基地等省级重点科研平台7个。
办学规模与条件: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7万人,专任教师10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6%,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达48%以上;拥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226人(含柔聘),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4个。校园总面积20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6.04亿元,各类纸质图书211.51万册,电子图书257.92万册。
交流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州市各县(市)区开展科技开发合作;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江南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等10多所高水平大学开展交流合作;与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等台湾地区高校进行闽台高校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境)外50多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塞浦路斯欧洲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闽江学院国际数字经济学院。
二、2026年本科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收费标准(元/学年/生) |
新华都商学院 | 会计学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460 |
金融学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工商管理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460 |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财务管理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
物流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电子商务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国际商务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460 | |
旅游管理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酒店管理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法学院 | 法学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社会工作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新闻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460 |
网络与新媒体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460 | |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纺织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人工智能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软件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学年/生)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信息安全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机器人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制药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地理与海洋 学院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理工/文史 | 本科 | 四年 | 5040 |
测绘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460 | |
海洋资源与环境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
海洋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年 | 5040 |
注:1.实际招生专业以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计划数为5人,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拥护“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考生中学阶段获奖和个人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资格审核: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的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审核完成后,学校将通知考生参加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形式以考核通知为准。
五、录取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考生须于2026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录取名单经公示确认后,学校将以快递形式将《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录取考生本人。
六、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一)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生·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2、软件工程本科专业第一、二学年5040元/生·学年、第三、四学年1600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文件)。
(二)住宿费标准
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宿舍有4人间、6人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学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榕发改价格〔2022〕74号文件)。
七、入学及复查
(一)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时间及其他详细事宜参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准。逾期未按时报到者,则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电话:0591-83761856,83760910
传真:0591-83761856
招生办网址:https://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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