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信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行字〔2022〕2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校拟同意王璟月转学,现将学生信息公示如下:
王璟月,女,2005年9月生,生源省:河南省。家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现就读于信阳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因抵抗力弱,无法适应信阳气候和饮食习惯,严重水土不服,该生申请转入生源地郑州市黄河科技学院就读。
公示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就业处反映。
联系人:贺老师,办公电话:3011819。
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5年12月1日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