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蓟州区盘山大道68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下设十院两部:影视学院、
学校以“做最好的传媒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落实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计划,具体招生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计划数 |
艺术类 | 2年 | 7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七条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36000元。住宿费标准:我校学生公寓均为六人间,根据不同的设施及设备配置方案,住宿费标准分别为2500元、3000元、3800元/学年,最终收费以入学须知为准。如我校对当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我校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违反国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九条报考我校高职升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完成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我院专业考试报名手续。专业报名安排详见学院招生官网。
第十条 报考我校2026年高职升本科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及我校专业考试有关报考条件,须完成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填报我校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完成我校专业课考试报名缴费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统一在2026年3月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进行专业课考试报名和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文化考试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以天津市招考资讯网信息为准。专业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满分200分,要求如下:
考试形式:线下
报名费:80元/人
考试时间:2026年1月份(具体时间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重要公告)
考试内容:科目一《设计素描》(100分)
科目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
在参加天津市文化考试和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以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中
第十三条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我校非
第十六条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
第十九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cma.edu.cn
咨询电话:022-22809066
监督及举报电话:022-23910195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盘山大道68号
邮编:3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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