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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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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交出更为优异的社会保障答卷
——一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一书,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该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的书籍,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权威读本和业务教材。抓好对该书的学习宣传贯彻,对于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更好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实践,凝心聚力不断开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阐明了社会保障的重大意义,科学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保障体系、怎样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问题。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保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新征程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这些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打下了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阐明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这些重要论述既讲是什么、为什么,又讲怎么看、怎么办,明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坚持人民至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鲜明主题,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重要原则,以坚持系统观念、树立战略眼光、增强风险意识、拓展国际视野等科学思想方法为实践要求,为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口结构变化带来了长期挑战,新型城镇化加速导致了结构性问题,就业方式多样化形成了突出难题,人民群众新期盼提出了时代任务,社会保障工作正面临着全新的职责使命和发展环境,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们既要正视挑战又要坚定信心,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的社会保障工作任务,主动作为,干在实处,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交出更为优异的社会保障答卷。
在工作重点上,以持续深化重大制度改革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以积极推动高质量参保增强社会保障公平可及性,以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增强社会保障安全性,以持续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增强社会保障便捷性,以加强法治建设增强社会保障规范性。在工作方法上,把握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以目标为着眼点,又以问题为着力点;把握好系统集成和突出重点的关系,既增强改革整体性,又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把握好统一规范和探索创新的关系,既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制度规范,又尊重基层探索实践;把握好政策制定和管理服务的关系,既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又强化管理服务,让群众及时有效享受惠民政策;把握好推动发展和确保安全的关系,既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顺应群众多元化需求、统筹利益关系、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社会矛盾,又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社系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领悟,学到深处、落到实处,勠力同心、真抓实干,不断将社会保障事业推向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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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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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二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走进社保大厅,“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12个大字映入眼帘。寥寥数语,准确形象,既概括了人社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庄严承诺,也彰显了社会保障的重要价值和重大意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保障工作规律提供了科学指引。
社会保障是民生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伴随着工业化大生产的发展,劳动者职业风险和社会风险大大增加。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雇主,仅靠个人或用人单位自身往往难以抵御这些风险。现代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突破家庭、企业、行业、地域等限制,把社会成员联结在一起,发挥互助共济功能,共同化解生产生活中的风险,保障人们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失能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从而减少贫困的发生和转移,消除劳动者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增进社会文明。养老保险促进“老有所养”,医疗保险致力“病有所医”,失业保险减轻失业者的经济压力并提升技能、促进再就业,工伤保险保障伤残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育保险向生育的女性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社会保障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联系紧密,在人的全生命周期“如影随形”。
社会保障是收入分配调节器。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是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中,初次分配的竞争法则、效率优先原则,带来的结果往往拉大收入差距,造成社会的不公平。而社会保障具有较强的再分配功能,通过互助共济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分散风险,缩小贫富差距,兼顾公平和效率,而且更加注重公平,缓解社会矛盾,从而体现社会公平目标。通过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是增强再分配功能、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的基础。社会保障在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通过“大数法则”缩小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缩小城乡和区域间的分配差距,促进不同人生阶段和不同代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当前,加大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进一步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有利于不断缩小群众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保障是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保障具有经济运行逆周期调节功能,对宏观经济带来平衡效应。在经济下行期,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种稳定机制,能够产生经济缓冲和减震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小经济起落幅度。
从改善居民消费预期的角度看,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好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障,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从而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拉动有效需求,这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基础。从壮大资本市场的角度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个人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具有投资视野广、短期风险承受能力强的特征,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上大有可为。截至2024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6.75万亿元,可以发挥长期稳定资金的优势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助力国家应对重大挑战和突发性风险的角度看,经济受外部环境冲击影响加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时,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单位缴费部分、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政策调整,可以有效促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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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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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
——三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事业的伟大,既在成就的辉煌,也在过程的壮丽。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关注民生改善,立足国情实际和现实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922年7月,党的二大宣言提出设立工厂保险、保护失业工人等主张,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专章规定社会保险内容;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新中国首个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政策性文件《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化解了灾民与失业工人的生存危机,1951年2月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新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作出部署,党中央文件第一次全面、系统阐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始终贴紧民生之盼、民生所需,对社会保障进行积极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保障进入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目前,我国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十三亿六千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十亿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成功建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全面构建完成。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从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从不断强化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到不断加强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从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基金战略储备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规制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到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社会保障领域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重大举措,填补了制度空白,使人民群众都有了更好制度保障。
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2012年至2024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7.88亿人增加到10.73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1.52亿人增加到2.46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1.9亿人增加到3.04亿人。全民医保近年来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左右。这些社会保障制度在各国同类计划中都是覆盖人数最多的,汇集起来更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我国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建立实施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有效改善了广大群众基本生活。2012年至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翻了一番,6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全国失业人员月人均失业保险金由707元提高到约1900元,全国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从1864元提高到约40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从40多万元增长到100多万元。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保持着相适应的关系,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化解经济风险,得到实惠,更好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使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资金渠道拓展,基金规模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央和地方政府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与2012年相比,除失业保险外,2024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总额增长都在1倍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12年合计结存3.8万亿元,2024年结存18.35万亿元,增长3.7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7%提高到13.7%。我国社会保障的家底更丰厚了,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强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秉持“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基本理念,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原则,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并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建成全国联网运行的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库、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等平台。截至2024年底,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90多项全国服务和1000余项各省市属地服务,方便了群众社会保障事务的跨地域通办、一网通办;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近13.9亿人,超过10.7亿人同时持有电子社保卡,在办理就业服务、领取养老金、就医购药等100多项业务基础上,逐步向金融服务、交通、旅游、文化等方面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拓展。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服务和窗口办理等多种渠道进一步畅通,简化程序、清理材料、压缩期限,开展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习近平总书记用“五个坚持”科学总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成功经验,深刻回答了社会保障事业由谁领导、为了谁、发展目标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政治保证,体现制度优势的厚度,表现在党的创新理论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科学指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定向领航,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人民至上是价值追求,彰显民生公平的温度,表现在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奋斗目标,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制度引领是重要保障,凸显顶层设计的高度,表现在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等目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人人享有、以保基本为原则、满足多样化需求、长期平稳运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坚持与时俱进是根本动力,展现改革创新的力度,表现在紧跟时代步伐,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不断破解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是基本原则,折射发展节奏的适度,表现在既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又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需要和可能,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确定保障模式和待遇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民生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们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成就和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接续奋斗、砥砺前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行稳致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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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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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
——四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既要立足新形势明确“怎么看”,又要根据新挑战确定“干什么”“怎么干”。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共同富裕作为价值追求和现实任务,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为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底气和决心。
社会保障事业面临怎样的新形势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不足。”
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促进城乡统筹。城镇化的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这种快速的人口流动变化,对有效保障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和更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带来新的挑战。社会保障制度要适应农民工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要统筹发展和衔接,地区间基金收支要适应劳动力流动不平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提高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促进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与人口变化之间关系紧密,尤其是养老保险直接关系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和基本保障。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集中体现在抚养比的变化上。我国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比例持续下降,20世纪90年代为5∶1,2024年为2.8∶1。这就需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开发,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改善大龄劳动者、低龄老年人口和女性等群体的就业环境,改革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切实稳定和提高劳动参与率。
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需要推进制度创新。近年来,我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相关从业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未签订劳动合同,呈现出劳动关系灵活、人员流动快、收入不稳定等许多新的特征。对传统的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来说,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顺应就业格局发生的明显变化,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就业人员社保权益维护,已经成为必须解答好的一道重要民生考题。
适应数字化时代新要求,需要提升治理服务水平。我国已加速进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数字时代,对民生建设、社会保障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社会保障领域数字治理能力,应当加大社会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力度,形成用数据服务、用数据监管、用数据决策的机制,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打造社会保障数字治理新模式。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数字化时代的公共服务有了更高期待,要求主动适应群众需要,摸清群众利益诉求,把握数字化发展趋势,着力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性、包容性、适应性,不断提高社会保障领域数字化便民服务水平,避免扩大数字鸿沟,让数字技术更好地服务群众、造福人民。
形势决定工作任务和方法。在目标任务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民”就是将所有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统筹城乡”就是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公平统一”就是增强社会保障体系公平性和制度刚性约束,“安全规范”就是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规范运行,“可持续”就是确保制度长期稳健运行,“多层次”就是满足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在原则要求上,强化系统观念,既准确把握各保障项目之间、每一个保障项目的内部政策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推动全链条全方位的统筹衔接和协调推进,又增强国家层面社会保障制度统一性和规范性,确保形成整体合力、提升综合效能;树立战略眼光,充分认识社会保障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增强风险意识,既时刻绷紧风险防范的“弦”,坚决避免社会保障领域风险向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传导,又提前研判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可能带来的挑战,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中央关注的问题、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和影响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在解难题破新题中不断完善和创新政策制度;拓宽国际视野,既了解、掌握、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的经验做法,运用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之中,又汲取一些国家的教训,警惕和避免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守正创新,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环境,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统筹考虑中长期目标任务,汲取国际经验教训,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接续奋斗、久久为功,必将不断书写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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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五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走向成熟稳定的动力源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区域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要加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制度安排更加公平,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强调要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维护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工作规律的深刻洞察,彰显了深厚的人民情怀,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了原则要求和方法路径。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下,我国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深化改革,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举措,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新局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新的历史跨越。养老保险领域一系列关键性、引领性改革措施陆续推出,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基础性、制度性框架基本确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老有所养。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快,保障方式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拓展,保障对象从失业人员向参保企业和在职职工拓展,保障手段从保生活向稳岗位提技能拓展,初步建成了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向纵深推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日臻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金规模持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工伤保障权益。社保基金监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始终保持监督检查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侵占基金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与社保基金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基金投资运营管理体系和监管体制不断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日趋规范,基金投资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稳健运行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
从地方试点到全面铺开,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探索,一路风云激荡,一路凯歌高奏。
创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推动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降免减缓”政策,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在新冠疫情期间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应急出台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经办模式,发放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劳动者提升技能;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以项目参保等创新举措将建筑领域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障,将灵活就业快递员纳入工伤保障,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围,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纳入刑法定罪范围,将贪污社保基金作为刑法规定的“较重情节”,建立社会保障欺诈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健全完善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制度……一项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的实施,完善了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了劳动者生活,增进了民生福祉,在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要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处的新阶段,明确了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和科学方法,为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围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要紧盯制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硬骨头,不断推进改革,在深化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在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取得新成效,在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上获得新进展,在健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上迈上新台阶,在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上得到新提升,在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投资监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不断开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局面。
改革是关键一招、活力之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是在改革中建成的,也必将在改革中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守正创新、锐意进取,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与时俱进解难题、攻难关,一定能在新征程上谱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新篇章,实现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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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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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六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强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全国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保障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与改革同步,健全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维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益、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法治保障。一方面,社会保障立法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基本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为主干,《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行政法规为支撑,《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实现社会保障立法与社会保障工作实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另一方面,坚持社会保障立法与改革同步推进。既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突出立法时效性,社会保障立法及时回应改革现实需求,确保改革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又注重立法对重大改革的引领,社会保障立法不仅要回应已经发生的改革实践,而且应重视改革的发展趋势,推动从“满足性回应”到“引领性回应”的转型,以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破除改革障碍,明确改革方向,引领改革前行并为改革预留空间。具体实践上,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通过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强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统一和刚性约束,增强信心、稳定预期。
落实责任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执法。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确定后,高效、强有力的行政执法至关重要,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则需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来看,如何确保社会保障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已成为社会保障法治化的关键所在。其中,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要打击社会保障领域挤占挪用和诈骗套取等现象,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严格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措施、完善执法程序,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等,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既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又改进执法方式,理性文明执法。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来看,只有构建有效的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使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于法有据、依法行使、受法制约,才能确保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这需要健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来看,社会保障工作性质和特点对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能力培养、坚持严实作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队伍,切实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加强全民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持续深入的社会保障法治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社会保障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原则走进千家万户,为人民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维护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权益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和实际享有。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上见实效,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基本素质、基本意识,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认真学习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各种法律关系及程序,提高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在加大社会保障普法力度上出实招,从普法的对象、内容、形式到普法的效果等方面,都要适应新形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护航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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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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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服务和数字化转型
——七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社保服务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社保经办大厅里高效办理着退休等“一件事”,12333热线中解答着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大数据平台和电子社保卡上流转着亿万人的社保待遇……一名名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台前幕后办业务、进村入户讲政策,正塑造着更有温度、速度、广度的社保服务品牌。
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直接关系到各项社保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这为做好新形势下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推动全覆盖,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从粗放式扩面向精准式扩面转变,从外延式扩面向内涵式提质转变,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通过完善落实参保缴费政策、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强化数据支撑、积极推动农民工参保扩面等举措,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数据找人”、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等举措,实施社保高质量参保行动。这些措施围绕社会保障“覆盖全民”的目标要求,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从“广覆盖”到“全覆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
办实办细办好,提供贴心暖心社保服务。社保服务点多线长面广,联系着千家万户,面向着亿万群众,关乎民生、连着民心。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五级的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并不断健全,5200多个社保经办机构、14万多工作人员,形成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社保便民“服务圈”,为群众提供“就近办”。优化服务流程,持续完善转移接续政策措施和经办服务,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通过推进数据共享、比对实现寓认证于无形的“静默认证”,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将认证周期从固定时段转变为实时动态,大力推行社保“不见面”服务、适老化服务,让群众在一件件社保关键事中感受到党的关怀。开展社保“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减、压”,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广综合柜员制,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让群众对社保政策“看得懂、算得清”。从“网上办”“掌上办”到“容缺办”“延期办”,打造24小时不打烊、零跑腿的社保服务,让“社保蓝”成为深入人心的社保服务名片,人民群众对社保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稳步提高。
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正式实施为契机,打造“部级平台管理+省级集中系统+地方经办”的一体化经办管理体系,形成全国基金“一本账”;以建立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为重点,将社保基金预算纳入国家预算,全面实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以人工智能等技术为驱动,扎实开展经办数据稽核,提升信息系统防控能力;以社会保险“事事有标准、人人守标准、时时用标准”为目标,成立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统一、可追溯和可检验的服务;以规避风险、服务决策为使命,强化社会保险统计精算。这些措施构建起适应制度运行要求、系统协同高效、基金运行良好、内控科学合理、业务规范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为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和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
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社保经办提质增效。数字社保是提高社保经办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需要持续深化一体化、发展数字化、迈向智能化。社会保障卡已经成为居民服务“一卡通”,不仅推进各项社保待遇进卡,广泛实现退休“一件事”、就医“一卡通”、养老服务“一卡通”,还转变成“交通卡”“借阅证”“旅游年票”,服务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开通90多项全国性、跨地区社会保障服务,覆盖养老、失业、工伤多个险种,服务累计超过77亿人次。推进大数据普及应用,对服务对象精准“画像”,形成补贴政策对象名单;实现社保数据跨部门共享,支持有关部门在社会保障查询等业务环节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应用,做到“应享尽享”。社会保障服务对象数以十亿计,数据总量大、价值高、实时性强、动态鲜活,在采集、存储、传输、应用等各环节加强安全防护,全方位打造网络安全“金钟罩”。
社保经办机构是社保政策具体执行者、群众权益直接守护者、公共服务一线提供者。要秉承“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使命担当,紧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需要和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开拓创新,打造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社保服务品牌,更好满足群众对优质高效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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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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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担负起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
——八论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
当前,我国已迈入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保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
提高政治站位,在大局下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增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高度自觉,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上,做雷厉风行的执行者、攻坚克难的行动派、善作善成的实干家。深刻认识社会保障关系民生民心的政治属性,谋划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战略、推动重大改革、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都要强化政治考量、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考虑政治影响,以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社保问题。社会保障关乎人民幸福的底色、立党为公的本色、执政为民的成色。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把群众的意见建议摸上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带回来,把群众的创造性做法总结出来,把民生保障工作做得更加贴近民心、更富有人情味,打磨社会保障的民生成色,增添社会保障的民生温度。要将更多社保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通过一件件小事的解决,缩小社保宏观政策与微观感受之间的“温差”。
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工作系统性。社会保障有大数法则、预算平衡、筹资与待遇、投资运营等一系列运行机制,具有复杂的历史经纬。这需要深入了解掌握社会保障业务政策发展的历史脉络、前因后果,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历史和现实、发展和民生等多种因素,合理运用政策,有效破解难题。坚持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与经济社会政策相协调,与就业、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相联动,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配套,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管理体制、扩面调待、基金监管、经办服务、风险防范、队伍建设等全链条统筹衔接,整体推进、协同高效。增强社会保障政策内部的集成性、与其他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力求实现更多组合效应、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注重钻研政策业务,像研究学问那样研究业务工作、思考工作领域政策规定,努力使自己成为所在领域的“活字典”“政策通”。
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勇于担当作为。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谋划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使提出的政策措施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把民生实事办得更加扎实高效。树立正确政绩观,一张蓝图绘到底,大胆坚决地干、埋头苦干,一步步将社会保障事业推向前进。聚焦新时代新征程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聚焦适应人口劳动力数量结构变化,聚焦制约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多层次、多渠道深入调研,真正把情况摸实摸透,把各地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措施。发扬钉钉子精神,围绕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想实招、出实策,小处着手、关键处着力,持续抓好社会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重于泰山,担当成就未来。在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每一份辛勤付出都会汇聚成昂扬奋进之势,每一步脚踏实地都会叠加成拾级而上之力。让我们坚守为民初心、扛起时代重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可靠、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积极力量。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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