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航空人员
附:民用航空体检鉴定
文号:民航规〔2024〕42号
编号:AC-67-FS-001R1
下发日期:2024年7月24日
1、 总则
1.1 为规范民用航空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工作,根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实施的民用航空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工作。
2 、一般条件
申请人应分别满足CCAR-67FS附件A 第一章1,第二章1,第三章1,第四章1的相应
2.1 恶性肿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恶性肿瘤,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恶性肿瘤,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病情稳定,无明显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恶性肿瘤,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或后遗症,肿瘤无复发或转移,可鉴定为合格。
2.2 良性占位性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良性占位性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治愈后,无复发,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2.3 器官移植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心脏、肝脏、肾脏、肺脏、角膜等器官移植,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3 、精神科体检鉴定
申请人应分别满足CCAR-67FS附件A 第一章1、2,第二章1、2,第三章1、2,第四章1、2的相应
3.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有下列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精神障碍或临床诊断,应鉴定为不合格:
(1)器质性精神障碍;
(2)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所致障碍;
(3)精神分裂症或其他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
(4)双相障碍;
(5)抑郁障碍;
(6)焦虑障碍;
(7)强迫及相关障碍;
(8)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
(9)分离障碍;
(10)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11)进食与喂养障碍;
(12)睡眠障碍;
(13)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14)神经发育障碍;
(15)通常起病于儿童少年的行为和情绪障碍;
(16)成瘾行为所致障碍。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3.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短期失眠障碍、焦虑障碍或焦虑状态,治疗后,症状消失,体质良好,停药观察至少90日,无复发,精神检查和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短期失眠障碍、焦虑障碍或焦虑状态,治疗后,症状消失,体质良好,停药后无复发,精神检查和
3.1.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首次出现且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轻度抑郁障碍或抑郁状态,临床治愈后,停药观察至少6个月,无复发,精神检查和
Ⅱ级、Ⅲ级、Ⅳ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3.1.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感染、中毒性疾病或代谢性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碍,原发病临床治愈后,症状消失,观察至少90日,无复发、无后遗症,精神检查和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感染、中毒性疾病或代谢性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碍,原发病临床治愈后,症状消失,无复发、无后遗症,精神检查和
3.1.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适应障碍,症状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如应激源消除,精神检查和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3.1.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有自杀或反复自伤行为,应鉴定为不合格。如为首次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精神检查和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有自杀行为,应鉴定为不合格。如为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精神检查和
3.2 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飞行职业
4、 内科体检鉴定
申请人应分别满足CCAR-67FS附件A 第一章1、3、4、5、6、7、8、9、10,第二章1、3、4、5、6、7、8、9、10,第三章1、3、4、5、6、7、8、9、10,第四章1、3、4、5、6、7、8、9、10的相应
4.1 神经系统疾病
4.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痫样发作、癫痫及其病史、脑电图痫样放电、局灶性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1.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病理性晕厥、原因不明或反复发作的意识障碍,应鉴定为不合格;如为原因明确且可预防的晕厥,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1.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偏头痛、丛集性头痛、三叉神经痛或反复发作的其他头痛,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或三叉神经痛,如每年发作频率少于2次,仅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可有效控制症状,观察至少90日,无复发,可鉴定为合格。
4.1.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帕金森病、脱髓鞘性疾病或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早期的帕金森病,不伴精神行为症状,无需药物控制、肢体功能、心理和认知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患有脱髓鞘性疾病或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12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4.1.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脑出血,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脑出血,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12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4.1.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腔隙性脑梗塞或脑动脉硬化,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1.7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脑炎、脑膜炎等急性颅内感染性疾病,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12个月,无症状,24小时动态脑电图和颅脑核磁共振检查结果无明显异常,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除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外,其余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 循环系统疾病
4.2.1 血压
4.2.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高血压病, 收缩压(SBP)持续>155mmHg或舒张压(DBP)持续>95mmHg,应鉴定为不合格。确诊为白大衣高血压,可鉴定为合格。
使用药物控制的高血压病,满足以下条件可鉴定为合格:
(1)血压控制达标(≤155/95mmHg);
(2)所使用药物为噻嗪类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钙通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
(3)首次使用或更换降压药,观察至少14日,无症状,无药物不良反应;
(4)无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心、脑、肾等重要器官并发症或功能损害。
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如当日收缩压持续≥140mmHg或舒张压持续≥90mmHg、使用降压药物或继发性高血压,应鉴定为不合格;如当日收缩压非持续性≥140mmHg或舒张压非持续性≥90mmHg,且考虑为紧张等因素导致,参考24小时动态血压结果进行判定。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高血压病,收缩压持续>155mmHg或舒张压持续>95mmHg,应鉴定为不合格。确诊为白大衣高血压,可鉴定为合格。
4.2.1.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收缩压<90mmHg或(和)舒张压<60mmHg,无自觉症状,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2 冠状动脉疾病
4.2.2.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存在可疑心绞痛相关症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
(1)临床诊断为冠状动脉微血管障碍或冠状动脉痉挛等非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
(2)超声心动图、核素心肌显像(或心肌灌注核磁共振成像)任一检查结果提示存在心肌缺血相关改变。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2.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冠状动脉造影检查显示冠状动脉左主干(LM)或左前降支(LAD)近段狭窄30%~49%,经血管内超声(IVUS)或光学相干断层成像(OCT)、超声心动图、核素心肌显像(或心肌灌注核磁共振成像)等检查综合评估,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
(1)血管腔内影像学检查(IVUS或OCT)提示不稳定斑块或斑块负荷≥50%;
(2)超声心动图、核素心肌显像(或心肌灌注核磁共振成像)任一检查结果提示存在心肌缺血相关改变;
(3)存在2项及以上未控制达标的心血管主要危险因素。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冠状动脉造影检查显示LAD 中远段、左回旋支(LCX)或右冠状动脉(RCA)狭窄30%~49%,超声心动图、核素心肌显像(或心肌灌注核磁共振成像)任一检查结果提示存在心肌缺血相关改变,或存在3项及以上未控制达标的心血管主要危险因素,应鉴定为不合格。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冠状动脉造影显示任一主支血管(LM、LAD、RCA 或LCX)狭窄≥50%,应鉴定为不合格。
4.2.2.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冠心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冠心病,应鉴定为不合格。冠心病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6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药物不良反应,超声心动图和核素心肌显像(或心肌灌注核磁共振成像)检查结果提示无心肌缺血相关改变,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2.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伴有心肌缺血相关症状的冠状动脉心肌桥,应鉴定为不合格;冠状动脉CT 血管造影(冠状动脉CTA)或冠状动脉造影显示心肌桥致冠状动脉狭窄≥50%,无心肌缺血相关症状,超声心动图和核素心肌显像(或心肌灌注核磁共振成像)检查结果提示无心肌缺血相关改变,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冠状动脉心肌桥,可鉴定为合格。
4.2.3 心律失常
4.2.3.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严重心律失常、伴有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心律失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如为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1)对于偶然出现1阵,频率<100次/分,连发的异常室性节律QRS波不超过5个,无症状,经排除器质性病变(心肌病变、心脏瓣膜病变、缺血性心脏病等),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2)对于偶然出现1阵,频率≥100次/分但<130次/分,连发的异常室性节律QRS波不超过3个,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心肌病变、心脏瓣膜病变、缺血性心脏病等),观察至少90日,每月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3)对于心脏无器质性病变,继发于其他疾病或其他原因诱发(如甲亢、腹泻、电解质紊乱等)引起的短阵室速,待原发疾病治愈或病因消除后,观察至少90日,每月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4)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室性心动过速,均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3.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伴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3.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偶发早搏、左前分支阻滞、右束支阻滞、并行心律、游走心律、窦房阻滞、RR 间期小于2.5秒的窦性停搏、一度房室阻滞、二度Ⅰ型房室阻滞等心律失常,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3.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频发室性或室上性早搏:
(1)出现伴临床症状和(或)器质性病变的频发室性或室上性早搏,应鉴定为不合格;
(2)出现频发室上性早搏,如早搏负荷(早搏总数/总心搏)<5%,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无需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可鉴定为合格;
(3)出现频发室性早搏,如早搏负荷<3%,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可鉴定为合格。如3%≤早搏负荷≤5%,排除器质性病变,消除诱因后,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早搏负荷<3%,无需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进行维持治疗,可鉴定为合格。如早搏负荷>5%应鉴定为不合格,服用药物治疗的,停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后,观察至少90日,相关症状消失,每月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早搏负荷下降至3%以下,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频发室性或室上性早搏:
(1)出现伴临床症状和(或)器质性病变的频发室性或室上性早搏,应鉴定为不合格;
(2)如早搏负荷(早搏总数/总心搏)≤10%,排除器质性病变,可鉴定合格。
4.2.3.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偶发、短阵(24小时不超过3阵且不出现7个以上QRS连发)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可鉴定为合格。
4.2.3.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窦性心动过速或窦性心动过缓,心率非持续性高于110次/分或非持续性低于50次/分,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3.7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早搏、预激综合征、房颤、房扑、阵发性室上速等,经导管消融术治疗后,病情稳定,停服抗凝和抗心律失常药物后,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心功能正常、每月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早搏、预激综合征、房颤、房扑、阵发性室上速等,经导管消融术治疗后,病情稳定,停服抗凝和抗心律失常药物后,观察至少3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心功能正常、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4.2.3.8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房颤、房扑、阵发性室上速等,经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后,病情稳定,停服药物后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心功能正常、每月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4.2.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心肌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扩张型心肌病、非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无心律失常、心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脏瓣膜疾病:
(1)存在相关症状、心脏结构异常或功能异常的心脏瓣膜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主动脉瓣中度及以上关闭不全(狭窄),2个或2个以上瓣膜存在中度及以上关闭不全(狭窄),应鉴定为不合格;
(2)接受心脏瓣膜手术治疗,应鉴定为不合格;
(3)二叶式主动脉瓣、卵圆孔未闭、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心脏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4)简单型卵圆孔未闭封堵术治疗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超声心动图无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a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脏瓣膜疾病:
(1)存在相关症状、心脏结构异常或功能异常的心脏瓣膜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主动脉瓣中度及以上关闭不全(狭窄),2个或2个以上瓣膜存在中度及以上关闭不全(狭窄),应鉴定为不合格;
(2)接受心脏瓣膜手术治疗后,病情稳定,如临床无需药物治疗,观察至少6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超声心动图或心脏核磁共振、24小时动态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等无异常,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3)二叶式主动脉瓣、卵圆孔未闭、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心脏病,不伴中度及以上瓣膜关闭不全(狭窄),无心脏结构改变,无症状,无并发症,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4)二叶式主动脉瓣、卵圆孔未闭、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以及其他心脏血管畸形或分流疾病,经介入修补或封堵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超声心动图或心脏核磁共振、24小时动态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等无异常,心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病毒性心肌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超声心动图或心脏核磁共振、24小时动态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等无明显异常,心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病毒性心肌炎,临床治愈后,无症状,无后遗症和并发症,心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2.7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心脏起搏器植入术或心脏除颤器植入术,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3 呼吸系统疾病
4.3.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支气管哮喘或支气管哮喘病史,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需药物治疗或仅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或(和) 白三烯调节剂或(和) 色甘酸钠类药物的支气管哮喘,处于临床控制期,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药物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支气管哮喘,应鉴定为不合格。咳嗽变异性哮喘,处于临床控制期,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药物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
4.3.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慢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明显或肺功能中度及以上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3.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胸部纵隔、胸膜、肺实质的活动性疾病, 临床治愈后, 无并发症及后遗症,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3.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肺栓塞症,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肺栓塞症,临床治愈后,停用抗凝药物,观察至少6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4.4 消化系统疾病
4.4.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肝硬化,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代偿期肝硬化,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肝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4.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消化性溃疡,临床治愈后,内镜检查痊愈或符合瘢痕期表现,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消化性溃疡,临床治愈后,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4.4.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消化道出血临床治愈,且原发病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90日,无后遗症,无复发,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4.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胆囊炎、胃食管反流病或慢性胃炎,无明显症状,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4.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胰腺炎,临床治愈后,轻症观察至少90日、中度重症观察至少6个月、重症观察至少12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患有慢性胰腺炎,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胰腺炎,临床治愈后,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轻症观察至少30日;中度重症观察至少90日;重症观察至少6个月,可鉴定为合格。患有慢性胰腺炎,观察至少6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4.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需用药物治疗或有症状的炎症性肠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服用维持量水杨酸制剂,病情稳定,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炎症性肠病,治疗后症状缓解、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5 传染病
4.5.1 结核
4.5.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活动性结核病,应鉴定为不合格。肺结核经规范化治疗,临床治愈后,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肺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5.1.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淋巴系统结核,临床治愈后,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5.2 病毒性肝炎
4.5.2.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病毒性肝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90日,近三个月内每月1次肝功能检查结果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病毒性肝炎,临床治愈后,肝功能检查结果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4.5.2.2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6个月,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近三个月内每月1次肝功能检查结果正常、肝炎病毒RNA 或DNA 定量低于参考值,可鉴定为合格。
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患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近三个月内每月1次肝功能检查结果正常,肝炎病毒RNA或DNA 定量低于参考值,可鉴定为合格。
4.5.3 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粪便细菌学检查结果为致病菌阳性,应鉴定为不合格。
4.6 代谢、免疫和内分泌系统疾病
4.6.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需用胰岛素控制的糖尿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6.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糖尿病, 空腹血糖在3.9~7.5mmol/L范围、餐后2小时血糖在4.4~10.0mmol/L范围、糖化血红蛋白(HbA1c)<7.0%,无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如需使用降糖药物,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所用药物应为:①双胍类,如二甲双胍;②α-糖苷酶抑制剂,如阿卡波糖;③噻唑烷二酮类,如罗格列酮;④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 如西格列汀;⑤胰高血糖素样肽受体激动剂(GLP-1):如利拉鲁肽;⑥SGLT-2抑制剂,如达格列净;
(2)初次口服或更换使用(含调整剂量)上述降血糖药物后,病情稳定,无药物不良反应,自首次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值满足上述标准后,至少连续2次(每次间隔至少21日)的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及HbA1c符合上述标准;
(3)无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并发症或功能损害。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6.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巨人症、肢端肥大症、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胰岛内分泌肿瘤或嗜铬细胞瘤,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巨人症、肢端肥大症、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胰岛内分泌肿瘤或嗜铬细胞瘤,治疗后,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内分泌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6.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痛风,药物治疗后,血清尿酸正常,无症状,无并发症,无药物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痛风,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无所服药物的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6.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临床治愈后,可鉴定为合格。需用药物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后,无症状、无并发症、无药物不良反应,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和游离甲状腺素(FT4)恢复正常后,至少连续2次(每次间隔至少21日)复查在正常范围,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6.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症状,无并发症,无药物不良反应,TSH和FT4在正常范围,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6.7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病、原发性血管炎、干燥综合征、雷诺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风湿免疫性疾病,治疗后,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药物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7 血液系统疾病
4.7.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可治愈的贫血,治疗后,血红蛋白浓度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轻度贫血,无症状,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7.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轻度贫血的静止型或轻型地中海贫血,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7.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等难以治愈的贫血,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7.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特发性白细胞减少或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者,无症状,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7.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肾型过敏性紫癜,应鉴定为不合格。其他类型的过敏性紫癜,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复发,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过敏性紫癜,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复发,可鉴定为合格。
4.7.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白血病、淋巴瘤、浆细胞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白血病、淋巴瘤、浆细胞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12个月,无复发,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药物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药物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
4.7.7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凝血障碍性疾病或血栓性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8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4.8.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肾小球肾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90日,尿常规和肾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肾小球肾炎,临床治愈后,尿常规和肾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8.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进性肾小球肾炎,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进性肾小球肾炎,临床治愈后,尿常规和肾功能正常,观察至少90日,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进性肾小球肾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尿常规和肾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4.8.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IgA 肾病、慢性肾脏病3期及以上,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IgA 肾病,治疗后,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慢性肾病3期及以上,应鉴定为不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8.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有无症状性蛋白尿或(和)血尿,排除病理性原因或诊断为胡桃夹综合征,肾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8.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急性尿路感染,临床治愈后,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4.8.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肾盂肾炎,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90日,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肾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肾盂肾炎,治疗后,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肾功能检查结果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 、外科体检鉴定
申请人应分别满足CCAR-67FS附件A 第一章1、3、4、5、6、7、8、9、10、11、12、13,第二章1、3、4、5、6、7、8、9、10、11、12、13,第三章1、3、4、5、6、7、8、9、10、11、12,第四章1、3、4、5、6、7、8、9、10、11、12、13的相应
5.1 神经系统疾病
5.1.1 颅脑损伤
5.1.1.1 重度颅脑损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重度颅脑损伤, 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1.2 中度颅脑损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度颅脑损伤, 应鉴定为不合格。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度颅脑损伤,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12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癫痫发作史,心理和认知功能正常,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b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度颅脑损伤,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癫痫发作史,心理和认知功能正常,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5.1.1.3 轻度颅脑损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轻度颅脑损伤,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癫痫发作史,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Ⅱ级、Ⅲb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轻度颅脑损伤,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癫痫发作史,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5.1.2 颅内动脉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颅内动脉瘤,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
(1)有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
(2)颅内动脉瘤术后;
(3)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多发、形态不规则或有子囊;
(5)最大径大于或等于3mm;
(6)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颅内动脉瘤,无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5.1.3 颅内动-静脉畸形或海绵状血管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颅内动-静脉畸形或海绵状血管瘤,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4 颅内血管先天变异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颅内血管先天变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
(1)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2)有颅内出血病史;
(3)伴发颅内动脉瘤;
(4)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颅内血管先天变异,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5.1.5 颅内蛛网膜囊肿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颅内蛛网膜囊肿,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
(1)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或其病史;
(2)动态脑电图检查明显异常;
(3)多发;
(4)颞叶囊肿最大径大于或等于5厘米;
(5)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颅内蛛网膜囊肿,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5.1.6 垂体占位
5.1.6.1 垂体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垂体瘤,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垂体瘤,无局部压迫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和视野异常,垂体内分泌检查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5.1.6.2 垂体囊肿或空泡蝶鞍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垂体囊肿或空泡蝶鞍,无局部压迫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和视野异常,垂体内分泌检查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7 松果体囊肿或脉络膜裂囊肿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松果体囊肿或脉络膜裂囊肿,无局部压迫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8 透明隔囊肿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透明隔囊肿,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透明隔囊肿,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5.1.9 中枢神经系统肿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 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 可鉴定为合格。
5.1.10 颅脑手术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有颅脑手术史,应鉴定为不合格。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Ⅱ级、Ⅲb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颅脑手术,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无癫痫发作史,心理和认知功能正常,动态脑电图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5.2 循环系统疾病
5.2.1 下肢静脉曲张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下肢静脉曲张,无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2.2 静脉血栓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静脉血栓,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静脉血栓,治疗后停用抗凝药物,病情稳定,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凝血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5.2.3 主动脉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主动脉瘤,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 呼吸系统疾病
5.3.1 胸廓发育不良或畸形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胸廓发育不良或畸形,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2 肋骨骨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肋骨骨折,临床愈合后,局部无压痛,胸廓活动度正常,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3 气胸
5.3.3.1 气胸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气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3.2 气胸治疗后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气胸,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症状消失,肺组织扩张良好,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计算机断层扫描(CT)检查无胸膜区肺大疱,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气胸,非手术治疗后,症状消失,肺组织扩张良好,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3.3 反复发作的自发性气胸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反复发作的自发性气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4 肺大疱
5.3.4.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肺大疱,无自发性气胸病史,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
(1)CT 提示胸膜区单个肺大疱最大径大于2厘米;
(2)肺功能检查中度及以上异常;
(3)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肺大疱,无自发性气胸史,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5.3.4.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肺大疱,行胸腔镜或开胸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满足以下条件,可鉴定为合格:
(1)无临床症状;
(2)CT 提示无单个最大径大于2厘米的胸膜区肺大疱;
(3)无并发症及后遗症;
(4)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
(5)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肺大疱,接受胸腔镜或开胸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5.3.5 肺结节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肺结节,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7 胸部及胸腔脏器损伤
5.3.7.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不伴有胸腔脏器损伤的胸壁损伤,治愈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7.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胸腔脏器损伤,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3.8 胸腔脏器手术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胸腔脏器手术后,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 消化系统疾病
5.4.1 肝脏囊性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肝囊肿,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2 肝血管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肝血管瘤,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3 肝局灶性结节性增生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肝局灶性结节性增生,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4 胆道系统结石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胆道系统结石,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无结石残留,观察至少30日,无结石复发,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无症状的肝实质内结石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肝实质内结石或胆囊结石,可鉴定为合格。
5.4. 5胆囊息肉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胆囊息肉,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6 疝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疝,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无复发,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患有无症状的疝,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7 阑尾炎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阑尾炎,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阑尾炎反复发作,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阑尾炎,治疗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8 直肠肛管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直肠肛管疾病,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直肠肛管疾病,治疗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9 腹部及腹腔脏器损伤
5.4.9.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不伴有腹腔脏器损伤的腹壁损伤,治愈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9.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腹腔脏器损伤,非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4.10 腹部手术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腹腔脏器手术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5 传染病
5.5.1 梅毒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梅毒,应鉴定为不合格。一期梅毒或二期梅毒治疗后,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非特异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转阴,观察至少90日,期间至少每30日复查1次非特异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结果均为阴性,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5.2 梅毒血清固定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诊断为梅毒血清固定,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5.3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HIV血清学检查结果为阳性,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5.4 尖锐湿疣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尖锐湿疣,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观察至少6个月,期间每月复查,无复发,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尖锐湿疣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期间每月复查,无复发,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5.5 淋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淋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观察至少30日,至少每14日行淋球菌检查,结果均为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6 甲状腺及乳腺疾病
5.6.1 甲状腺结节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甲状腺结节,甲状腺功能无明显异常,不影响安全履行职责,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6.2 良性甲状腺结节手术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良性甲状腺结节,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甲状腺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6.3 乳腺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乳腺纤维腺瘤、乳腺囊性增生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7 脾脏疾病
5.7.1 脾血管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脾血管瘤,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7.2 脾脏切除术后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脾脏切除手术后,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8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5.8.1 泌尿生殖系统畸形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泌尿生殖系统畸形,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泌尿生殖系统畸形,肾功能良好,尿常规正常,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5.8.1.1 肾囊肿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肾囊肿,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8.1.2 成人型多囊肾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成人型多囊肾, 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成人型多囊肾,无继发性高血压,无腰部不适,无泌尿系感染,无肾功能不全,无临床治疗指征,可鉴定为合格。
5.8.2 泌尿系统结石
5.8.2.1 肾结石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肾结石,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结石排出,观察至少30日,无结石残留,无镜下血尿,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肾结石,可鉴定为合格。
5.8.2.2 肾盏憩室内结石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肾盏憩室内结石,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8.2.3 输尿管结石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输尿管结石,应鉴定为不合格。结石排出后,泌尿系无结石残留,观察至少30日,无镜下血尿,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输尿管结石,应鉴定为不合格。结石排出后,输尿管无结石残留,观察至少30日,无镜下血尿,可鉴定为合格。
5.8.2.4 膀胱结石或尿道结石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膀胱结石或尿道结石,应鉴定为不合格。结石排出后,泌尿系无结石残留,观察至少30日,无镜下血尿,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膀胱结石或尿道结石,可鉴定为合格。
5.8.3 精索静脉曲张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精索静脉曲张,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8.4 鞘膜积液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鞘膜积液,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8.5 肾上腺良性占位性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肾上腺囊肿、肾上腺腺瘤或肾上腺增生,肾上腺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8.6 泌尿系统手术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泌尿系统手术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9 妇产科
5.9.1 妊娠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妊娠,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妊娠13周至26周,持续的产科检查评价为低风险且无并发症,不影响安全履行职责, 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妊娠34周以内,不影响安全履行职责,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9.2 终止妊娠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分娩或因流产、死产等终止妊娠后,国家法定的产假或流产假期满,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9.3 月经异常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严重的月经异常或痛经,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 运动系统疾病
5.10.1 一般条件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身高、体重、臂长、腿长和肌力能够满足安全履行职责的需要,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2 运动系统畸形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运动系统畸形,应鉴定为不合格。畸形矫治后,无功能障碍,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3 四肢关节损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四肢关节损伤,非手术治疗后,无明显症状,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4 颈椎病及腰椎间盘突出症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颈椎病或腰椎间盘突出症,应鉴定为不合格。非手术治疗后,病情稳定,无明显症状,脊柱四肢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脊柱四肢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5 腰椎滑脱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腰椎滑脱,非手术治疗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脊柱四肢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脊柱四肢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6 脊髓损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脊髓损伤,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脊柱四肢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7 脊柱骨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不伴有脊髓损伤的脊柱骨折,治疗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脊柱四肢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8 周围神经损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周围神经损伤,治疗后,神经功能恢复良好,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9 关节脱位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习惯性关节脱位,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10 关节置换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关节置换手术,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关节置换手术,应鉴定为不合格。关节置换手术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11 骨或关节结核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骨或关节结核,应鉴定为不合格。临床治愈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活动功能正常,肌力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0.12 强直性脊柱炎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强直性脊柱炎, 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病情稳定,无明显症状,无药物不良反应,肢体功能正常或可代偿,可鉴定为合格。
5.10.13 进行性肌萎缩或肌力异常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进行性肌萎缩或肌力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5.11 皮肤及其附属器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银屑病、湿疹、荨麻疹、神经性皮炎、重度腋臭等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症状明显,影响安全履行职责,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病情稳定,无其他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因素,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 耳鼻咽喉及口腔科体检鉴定
申请人应分别满足CCAR-67FS附件A 第一章14、15、第二章14、15、第三章13、14、第四章14、15的相应
6.1 耳气压功能
6.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耳气压功能不良,应鉴定为不合格。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耳气压功能恢复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2 前庭功能
6.2.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旋转双重试验Ⅱ度及以上或出现延迟反应,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2.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梅尼埃病等导致前庭功能障碍的耳源性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2.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应鉴定为不合格。首次发作的特发性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眩晕无复发,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临床治愈后, 病情稳定, 前庭功能正常, 听力符合标准, 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90日,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6.2.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前庭神经炎,应鉴定为不合格。单次发作型前庭神经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眩晕无复发,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前庭神经炎,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前庭神经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90日,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6.2.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晕动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3 言语功能
6.3.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言语功能障碍,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4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
6.4.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合并重度低氧血症,应鉴定为不合格。
6.4.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合并下列三项及以上,应鉴定为不合格:
(1)体质指数(BMI)≥28.0kg/m2;
(2)空腹血糖≥6.1mmol/L或餐后两小时血糖≥7.8mmol/L,和(或)已确诊为糖尿病并治疗者;
(3) 血压≥130/85mmHg和(或) 已确诊为高血压并治疗者;
(4)空腹甘油三酯≥1.7mmol/L和(或)空腹高密度脂蛋白<1.04mmol/L。
6.4.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第6.4.1条和第6.4.2条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经非手术治疗后,症状改善,不使用辅助治疗(如呼吸机、口腔矫治器等),复查多导睡眠呼吸监测,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和最低动脉血氧饱和度减轻至中度或中度以下,可鉴定为合格。经纠正上气道平面阻塞的手术,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症状改善,复查多导睡眠呼吸监测,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和最低动脉血氧饱和度减轻至中度或中度以下,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经正颌外科手术,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0日,症状改善,复查多导睡眠呼吸监测,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和最低动脉血氧饱和度减轻至中度或中度以下,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 其他耳鼻咽喉及口腔疾病
6.5.1 耳部疾病
6.5.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明显症状或体征的耳廓软骨膜炎、耳前瘘管或鳃裂瘘管感染、外耳道湿疹、外耳道炎、外耳道真菌感染等外耳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1.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外耳道胆脂瘤、耵聍腺瘤、有明显症状或体征的外耳道乳头状瘤、血管瘤、纤维瘤、外生骨瘤等外耳道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无外耳道狭窄,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1.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航空性中耳炎、分泌性中耳炎、急性化脓性中耳炎等中耳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经非手术治疗,临床治愈后,耳气压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1.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航空性中耳炎、分泌性中耳炎经非手术治疗无效,行鼓膜切开置管术后,观察至少30日,无眩晕及耳鸣等症状,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1.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应鉴定为不合格。经非手术治疗,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无眩晕及耳鸣等症状,耳气压和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慢性化脓性中耳炎,经非手术治疗,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无眩晕及耳鸣等症状,耳气压和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6.5.1.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耳胆脂瘤,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1.7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中耳手术,范围涉及镫骨、圆窗及外半规管或出现眩晕,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1.8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中耳手术,范围未涉及镫骨、圆窗及外半规管,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90日,无眩晕及耳鸣等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耳气压和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中耳手术,范围未涉及镫骨、圆窗及外半规管,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无眩晕及耳鸣等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耳气压和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Ⅲb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行中耳手术,范围未涉及镫骨、圆窗及外半规管,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无眩晕及耳鸣等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耳气压和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6.5.1.9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鼓膜穿孔,自然愈合后,观察至少30日, 耳气压功能正常, 听力符合标准,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鼓膜穿孔,自然愈合后,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6.5.1.10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不伴有中耳病理改变的鼓膜干性穿孔,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1.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耳硬化症,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b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耳硬化症,经非手术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60日,无眩晕及耳鸣等症状,耳气压和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2 鼻部疾病
6.5.2.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明显症状或体征的鼻外伤、鼻前庭炎、鼻疖等外鼻及鼻前庭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2.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明显影响呼吸通畅、鼻窦窦口通气引流、耳气压功能或伴全身症状的鼻腔或鼻窦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2.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明显症状且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包括睡眠、日常生活、休闲和运动、工作和学习)的中-重度变应性鼻炎,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2.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需用口服抗组胺药物控制的变应性鼻炎,应鉴定为不合格。口服左旋西替利嗪、地氯雷他定等无中枢镇静作用的第三代抗组胺药物,无副作用,耐受性好,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2.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鼻腔鼻窦疾病,经功能性鼻内镜手术,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鼻腔鼻窦通气良好,术腔粘膜上皮化良好,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鼻腔鼻窦疾病,经功能性鼻内镜手术,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鼻腔鼻窦通气良好,术腔粘膜上皮化良好,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2.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嗅觉丧失,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3 咽喉部疾病
6.5.3.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明显影响呼吸、吞咽、发声功能的咽喉部疾病、畸形或功能障碍,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3.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经喉显微手术后,观察至少30日,无影响呼吸、吞咽、发声功能,无复发,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4 口腔及颞下颌关节疾病
6.5.4.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明显影响张口、咀嚼、吞咽、呼吸、发声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疾病、畸形或功能障碍,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5.4.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口腔良性肿瘤,经手术治疗,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无影响呼吸、吞咽、发声功能,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4.4.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腮腺良性肿瘤,经手术治疗,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无复发,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4.4.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颞下颌关节紊乱病,经手术治疗,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0日,无影响张口、咀嚼功能,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颞下颌关节紊乱病,经手术治疗,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无影响张口、咀嚼功能,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6 听力
6.6.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听觉功能障碍,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6.6.2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纯音听阈
(1)背离试验正常;
(2)听力实际能力
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纯音听阈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背离试验或听力实际能力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背离试验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5米耳语检查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7 、眼科体检鉴定
申请人应分别满足CCAR-67FS附件A 第一章16、17、18、第二章16、17、18、第三章15、16、17、18、第四章16、17的相应
7.1 视野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周边视野在鼻下象限任一径线缩小超过15度或在其他象限任一径线缩小超过25度,或中心视野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生理盲点扩大、非生理性暗点或缺损,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周边视野在鼻下象限任一径线缩小不超过15度或在其他象限任一径线缩小不超过25度,中心视野无明显的生理盲点扩大、无非生理性暗点或缺损;或能迅速发现并识别其工作环境中视野范围内的信息、信号、目标、异常状态、异物或障碍物等, 视野缺损不影响安全履行职责, 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2 色觉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色盲,应鉴定为不合格;患有色弱,如能够迅速识别其工作环境中各种颜色的仪表、灯光信号、有色地标、航行灯、边界灯、障碍物或雷达图等,色觉实际能力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色觉异常,如能够迅速识别飞行环境中各种颜色的仪表、灯光信号、有色地标或障碍物等,色觉实际能力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色盲,应鉴定为不合格;患有色弱,如能迅速识别其工作环境中的各种颜色的信号灯、标志物、障碍物或雷达图等,色觉实际能力
Ⅲb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色盲,应鉴定为不合格;患有色弱,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色盲,应鉴定为不合格;患有色弱,可鉴定为合格。
7.3 光觉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夜盲或暗适应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4 双眼视功能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双眼视功能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5 眼附属器疾病
7.5.1 眼睑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睑内外翻或上睑下垂等眼睑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5.2 泪器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泪器畸形、阻塞或炎症等泪器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5.3 眼眶疾病
7.5.3.1 眼眶炎症或外伤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眼眶炎症或外伤等眼眶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双眼视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眼眶炎症或外伤等眼眶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60日,病情稳定,中心视野符合标准,无复视,可鉴定为合格。
7.5.3.2 甲状腺相关性眼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甲状腺相关性眼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眼球运动和双眼视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甲状腺相关性眼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观察至少60日,病情稳定,中心视野符合标准,无复视,可鉴定为合格。
7.6 眼外肌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显斜视、隐斜视、眼球运动障碍等眼外肌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或经双眼视觉训练,病情稳定,双眼视功能无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显斜视或眼球运动障碍等眼外肌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或经双眼视觉训练,病情稳定,双眼视功能无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眼外肌疾病,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或经双眼视觉训练,病情稳定,无复视,可鉴定为合格。
7.7 角巩膜疾病
7.7.1 角巩膜炎症或溃疡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角巩膜炎症或溃疡,应鉴定为不合格。临床治愈后,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7.2 圆锥角膜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圆锥角膜,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圆锥角膜,无临床治疗指征者、经核黄素胶原交联治疗或硬性角膜接触镜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视力和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7.7.3 角膜内皮病变或角膜营养不良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角膜内皮病变或角膜营养不良,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正常,角膜生理功能无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7.4 其他角巩膜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或角膜生理功能异常的其他角巩膜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8 瞳孔异常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瞳孔形态异常和对光反应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9 晶状体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晶状体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年龄相关性白内障经白内障摘除联合单焦点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晶状体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正常,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晶状体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7.10 青光眼
7.10.1 青光眼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青光眼,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青光眼,手术治疗和/或局部药物治疗(缩瞳剂除外)后,观察至少30日,无明显症状,眼压控制良好,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青光眼,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和/或局部药物治疗(缩瞳剂除外)后,观察至少90日,无明显症状,眼压控制良好,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0.2 高眼压症、可疑青光眼或青睫综合征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高眼压症、可疑青光眼或青睫综合征,无明显症状,眼压控制良好,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1 葡萄膜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活动性葡萄膜炎或其他影响视功能的葡萄膜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活动性葡萄膜炎临床治愈后, 无明显症状, 眼压正常, 中心视野符合标准,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葡萄膜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葡萄膜疾病临床治疗后,病情稳定,眼压控制良好,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合格。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2 玻璃体疾病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玻璃体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非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玻璃体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或药物治疗后,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3 眼底疾病
7.13.1 黄斑病变
7.13.1.1 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如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眼部OCT 及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成像(OCTA)检查结果未见明显异常,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或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视力和中心视野符合标准,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除观察期至少30日,其余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3.1.2 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渗出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和黄斑裂孔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渗出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黄斑裂孔等黄斑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黄斑裂孔等黄斑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临床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3.1.3 黄斑囊样水肿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黄斑囊样水肿应鉴定为不合格。治疗后,囊样水肿消失,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OCT、OCTA 和眼底血管荧光造影(FFA)检查结果未见明显异常,视力、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3.1.4 黄斑前膜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黄斑前膜应鉴定为不合格。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黄斑前膜应鉴定为不合格。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3.1.5 萎缩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和陈旧性黄斑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萎缩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或陈旧性黄斑病变,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3.1.6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病情稳定, 无症状, 无并发症及后遗症, 视野符合标准, 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3.2 视网膜血管性疾病
7.13.2.1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增生期或重度非增生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轻度或中度非增生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经激光光凝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经其他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3.2.2 视网膜动静脉阻塞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视网膜中央动静脉阻塞或影响视功能的分支动静脉阻塞,应鉴定为不合格。经药物治疗或激光光凝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视网膜动静脉阻塞,应鉴定为不合格。经药物治疗或激光光凝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经其他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3.3 视网膜裂孔和格子样变性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视网膜裂孔或格子样变性,应鉴定为不合格。经激光光凝术治疗,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3.4 视网膜脱离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视网膜脱离,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视网膜脱离,应鉴定为不合格。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3.5 遗传性视网膜营养不良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视网膜营养不良,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视网膜营养不良,无明显症状,暗适应和视觉电生理无明显异常,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
7.13.6 视神经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视神经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视觉电生理正常,色觉功能无影响,可鉴定为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7.13.7 其他眼底病变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其他眼底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
Ⅱ级、Ⅲ级、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影响视功能的其他眼底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经药物治疗或激光光凝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其他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90日,病情稳定,中心视野和周边视野符合标准,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7.14 视力
7.14.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7、双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1.0,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近视力低于0.5,矫正或未矫正中间视力低于0.25,应鉴定为不合格。
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屈光度超过-4.50D~+3.00D 范围(等效球镜),散光两轴相差超过2.00D,或屈光参差超过2.50D(等效球镜),应鉴定为不合格。
7.14.1.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视力标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履行职责时,应配戴(携带)镜片为无色的矫正镜;
(2)使用一副可同时满足远视力、近视力和中间视力要求的矫正镜;
(3)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与履行职责时所配戴(携带)矫正镜度数相同的框架眼镜。
7.14.1.2 为满足视力标准,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可以使用接触镜,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接触镜镜片为单焦点、无色的;
(2)使用接触镜后,能够同时满足远视力、近视力和中间视力标准;
(3)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与履行职责时所戴矫正镜度数相同的框架眼镜。
7.14.1.3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视力标准时,应注明下列相应的限制和矫正眼别:
(1)如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戴远视力矫正镜;
(2)如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近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携带近视力矫正镜;
(3)如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近视力和中间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携带近视力和中间视力矫正镜;
(4)如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中间视力和(或)近视力的标准时,所注限制为:戴矫正镜。
7.14.1.4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使用改变眼屈光状态的角膜接触镜,应停戴接触镜至角膜表面形态恢复后再进行视力鉴定。
7.14.1.5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1,应对眼及其附属器进行全面检查。
7.14.1.6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高度屈光不正,应使用接触镜或高性能普通眼镜。
7.14.2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5、双眼远视力低于0.7,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近视力低于0.5,应鉴定为不合格。
7.14.2.1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视力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
(1)履行职责时,应配戴(携带)镜片为无色的矫正镜;
(2)使用一副可同时满足远视力和近视力要求的矫正镜;
(3)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与履行职责时所配戴(携带)矫正镜度数相同的框架眼镜。
7.14.2.2 为满足视力标准,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可以使用接触镜,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无色的、单焦点镜片;
(2)使用接触镜后,能够同时满足远视力和近视力标准;
(3)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与履行职责时所戴矫正镜度数相同的框架眼镜。
7.14.2.3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视力标准时,应注明下列相应的限制和矫正眼别:
(1)如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戴远视力矫正镜;
(2)如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近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携带近视力矫正镜;
(3)如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和近视力的标准时,所注限制为:戴矫正镜。
7.14.2.4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使用改变眼屈光状态的角膜接触镜,应停戴接触镜至角膜表面形态恢复后再进行视力鉴定。
7.14.3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7、双眼远视力低于1.0,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中间视力低于0.25,近视力低于0.5,应鉴定为不合格。
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5,应鉴定为不合格。
7.14.3.1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视力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
(1)履行职责时,应配戴(携带)镜片为无色的矫正镜;
(2)应使用一副可同时满足远视力、近视力和中间视力要求的矫正镜;
(3)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与履行职责时所配戴(携带)矫正镜度数相同的框架眼镜。
7.14.3.2 为满足视力标准,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可以使用接触镜,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接触镜镜片为单焦点、无色的;
(2)使用接触镜后,能够同时满足远视力、近视力和中间视力标准;
(3)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与履行职责时所戴矫正镜度数相同的框架眼镜。
7.14.3.3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中间视力和近视力标准时,应注明下列相应的限制和矫正眼别:
(1)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戴远视力矫正镜;
(2)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近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携带近视力矫正镜;
(3)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近视力和中间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携带近视力和中间视力矫正镜;
(4)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中间视力和(或)近视力的标准时,所注限制为:戴矫正镜。
7.14.3.4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1,应对其眼及附属器进行全面检查。
7.14.3.5 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高度屈光不正,矫正视力时应使用接触镜或高性能普通眼镜。
7.14.3.6 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该标准,在履行职责时,应配戴镜片为无色的矫正镜,并注明限制:戴矫正镜和矫正眼别。
7.14.3.7 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使用改变眼屈光状态的角膜接触镜,应停戴接触镜至角膜表面形态恢复后再进行视力鉴定。
7.14.4 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5,应鉴定为不合格。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应鉴定为不合格。
7.14.4.1 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该标准,履行职责时,应配戴镜片为无色的矫正镜,同时应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与所戴矫正镜度数相同的框架眼镜,并注明限制:戴矫正镜和矫正眼别。
7.14.4.2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使用改变眼屈光状态的角膜接触镜,应停戴接触镜至角膜表面形态恢复后,再进行视力鉴定。
7.15 角膜屈光手术
7.15.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至少90日,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
a)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
b)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和眩光对比敏感度正常;
c)无重度干眼、角膜扩张等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
d)手术前屈光度不超过5D(等效球镜),其中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手术前屈光度不超过-4.50D~+3.00D 范围(等效球镜)。
7.15.2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至少30日,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和眩光对比敏感度正常,无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7.15.3 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至少90日,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无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7.15.4 Ⅳ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至少30日,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无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7.16 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
7.16.1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应鉴定为不合格。
7.16.2 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后,观察至少30日,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无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和眩光对比敏感度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7.16.3 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后,观察至少90日,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无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和眩光对比敏感度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7.16.4 Ⅳ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鉴定时,采用与Ⅲ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相同的
Ⅳ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应鉴定为不合格。
8、 附则
8.1 本实施细则由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解释。
8.2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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