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依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报名修读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全体2023级、2024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已修辅修专业学生除外)。
二、招生专业序号 | 招生专业 | 辅修专业授予学位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2 | 金融学 | 经济学 |
3 | 电子商务 | 经济学 |
4 | 英语 | 文学 |
5 | 日语 | 文学 |
6 | 俄语 | 文学 |
7 | 商务英语 | 文学 |
8 | 西班牙语 | 文学 |
9 | 朝鲜语 | 文学 |
10 | 会计学 | 管理学 |
11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1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13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14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15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16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17 | 养老服务管理 | 管理学 |
18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管理学 |
19 | 资产评估 | 管理学 |
20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21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22 | 新媒体艺术 | 艺术学 |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
2.主修专业成绩较好,学有余力。
3.学生只能申报一个辅修专业,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归属不同的专业大类。各专业所属专业大类如下表所示:
学院 | 主修专业 | 学科门类 | 专业大类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
电子商务 | 经济学 | 电子商务类 |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俄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商务英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西班牙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朝鲜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
资产评估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
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
养老服务管理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
新媒体艺术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4.申报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辅修专业,学生应无色盲、无色弱。
四、课程设置与修读1.辅修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30学分,不超过60学分,具体修读学分和课程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辅修专业课程全部为必修课,以专业课为主,适当设定实践课程学分。
3.辅修专业选课、免修和课程替代,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
4.每学期主修选课和辅修选课原则上合计不超过38个学分。
5.辅修专业授课时间原则上为4个学期,学生可在主修专业未毕业前继续修读。
6.辅修专业课程修读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单个辅修专业报名人数满25人的,修读方式为组班修读,上课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单个辅修专业报名人数未满25人的,修读方式为跟班修读,上课时间根据主修专业对应课程每学期开课时间灵活确定。
7.辅修专业须在主修专业修读年限内完成,原则上不得随意中途退读,如因特殊原因确需退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1.辅修专业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对未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不单独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对于已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但未达到辅修专业毕业要求的,不允许继续修读辅修专业。
3.学生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资格,修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可申请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4.对未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对于已取得主修学士学位但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要求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且不予补授。
5.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信息在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辅修专业学位证书。
6.辅修专业成绩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查。
六、收费标准辅修专业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学费标准为3200元,按每学期800元收取;学分学费标准为200元/学分,按每学期实际所修课程学分计收。具体收费按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经贸学院校字[2021]第80号)执行。
七、工作程序1.招生宣传
请各学院着重加大辅修专业宣传力度,面向学生和家长召开宣讲会议,重点宣传辅修专业的修读优势以及修读后对学生将来就业、升学竞争力提升方面的作用,使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辅修专业。
2.组织报名
请各学院组织有意愿申报辅修专业的学生填写《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报名统计表》(附件1)。如有疑问,可参考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或联系教务部咨询。
3.审核资格
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核。
4.后续工作
(1)8月25日,教务部组织各学院负责辅修专业工作的院长、学生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指派的学业导师、主修专业的学业导师、辅导员召开辅修专业学业指导说明会,讲解辅修专业相关政策。
(2)8月26日,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辅修专业学业导师、主修专业学业导师和学生及家长、辅导员召开辅修专业学业指导说明会,进行辅修专业修读指导。
(3)8月28日前,确定参加辅修的学生提交《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计划》和《辅修专业学期修读课程汇总表》,经辅修专业学业导师和主修专业学业导师审核通过,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统一提交教务部。如遇课程冲突,学生可以在以后学期选择跟班修读;也可选择线上学习,学校提供优质线上资源,授课教师和学业导师做好学业指导。具体修读形式,征求学生本人和家长意见,自愿选择。
(4)8月29日前,教务部根据学生提交的《辅修专业学期修读课程汇总表》,在学生课表中植入辅修专业课程。对于本学期学生选择线上学习的课程,教务部向授课院部下发课程信息,由授课院部遴选线上资源,于8月30日前将申报在线课的材料提交教务部,教务部在本学期开课前审核并开通线上资源的学习权限,并通知授课院部和学生。
八、材料提交
1.2025年8月23日16:00前,各学院将学院审核完毕的《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报名统计表》发送至招生与就业部邮箱273992698@qq.com。
2.2025年8月28日16:00前,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汇总《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计划》(附件4)与《辅修专业学期修读课程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教务部邮箱jxfzyxzx@luibe.edu.cn。
九、联系方式招生与就业部联系人:李艳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208758(内线:8020)
教务部联系人:白振天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208771(内线8312)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报名统计表
2.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3.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计划
4.辅修专业学期修读课程汇总表
招生与就业部 教务部
2025年8月18日
相关附件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