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是一所以农林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一)高等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二)学校代码:10389
(三)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校地址:金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旗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63号,安溪校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东二环路788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报名条件(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当年分科测验考试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且国文、数学(A/B)、英文至少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1日至8月15日。
(二)申请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以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即将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影印本)等报名资料发送至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电子邮箱zsb@faf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2025年分科测验报考材料”,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需于开学报到时提交给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
(三)需提交申请材料:
1.2025年福建省高校招收台湾分科测验学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分科测验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招生人数、专业及要求2025年设招生专业30个,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3人,考生可在以下30个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5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校区 | 分科测验采集科目成绩总分 | 备注 |
090107 | 茶学 | 4 | 安溪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101 | 农学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103 | 植物保护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5 | 林学类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710 | 生物科学类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102 | 园艺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201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303 | 蜂学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401 | 动物医学 | 5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20301 | 金融学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120301 | 农林经济管理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1204 | 公共事业管理类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90502 | 园林 | 4 | 旗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82803 | 风景园林 | 4 | 旗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旗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081701 | 轻化工程 | 4 | 旗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 | 旗山校区 | 数学甲+物理 |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艺术类专业 |
130310 | 动画 | 4 | 旗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艺术类专业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旗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艺术类专业 |
030101 | 法学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
120203 | 会计学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
1202 | 工商管理类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
120302 | 农村区域发展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
120303 | 乡村治理 | 4 | 金山校区 | 数学甲+历史 |
注:1.专业体检受限等详见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https://zsb.fafu.edu.cn/2025/0512/c595a88496/page.htm。
2.林学类为大类招生,下设林学、森林保护、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三个分流专业;生物科学类为大类招生,下设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分流专业;公共管理类为大类招生,下设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分流专业;工商管理类为大类招生,下设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两个分流专业。
五、选拔办法及录取(一)我校将在2025年8月16日至20日对已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考生报名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预录取专业。
(二)预录取方法:按照数学甲、历史(或物理)两门成绩相加总分由高到低“分数优先”(如果总分相同,以数学甲成绩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择优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于2025年8月28日前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校招生办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和录取通知书物流信息,若无法查询可联系校招生办工作人员解决。
六、收费标准和住宿(一)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一般专业5460元人民币/年,艺术类专业9360元人民币/年。
(二)学生宿舍配置空调、电风扇等,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复的收费标准,学校住宿费(含空调)标准如下:650至1300元/生·学年(按实际安排校区和楼栋收取)。
(三)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七、培养与管理(一)在校期间,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人才培养与日常管理。
(二)台湾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八、其他(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二)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三)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所有“申请材料(含附件)”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取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经准假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取消学籍。
(五)奖助学金政策和转专业政策,参照当年的台湾单招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邮编:350002
电话(工作时间):
+86-591-83789216(招生办)
+86-591-83856954(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邮箱:zsb@fafu.edu.cn(招生办)
招生办网站:https://zsb.fa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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