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考核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专家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申请材料评审及综合能力面试。按考生总成绩优先的方式确定拟录取资格,总成绩由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占40%)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60%)组成。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面试时间:2025年7月11日,下午14:00
二、面试方式:线上或线下(可来现场面试)
利用QQ707902114群叫号,进入腾讯会议在线面试(当日公布腾讯会议室号),全程进行摄像。(考生需考前加入QQ707902114群)面试顺序安排详见群内通知。
三、线下面试地点:主考场外国语学院4楼会议室。
四、面试步骤:面试共分为3个环节,共计10分钟。
1、自我介绍(使用语言为汉语或日语);
2、谈谈报考日语第二学士学位的动机及目标(须在面试前提交报考志
愿书电子文档发送至1277123228@qq.com)文命名为:报考号+姓名+毕业院校
3、随机提问。(使用语言为汉语或日语提问或作答)
五、成绩构成:百分制,其中报考材料审查(40%)+面试成绩(60%)
六、面试官:考官共5人,其中专业教师4人,纪检书记1人。
七、成绩报送:
当日汇总成绩在纪检书记监督下报送PDF文件至招生就业处。
八、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4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具体负责。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4.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九、联系方式
学校教务处:027-52104883
招生就业处:027-52104796
外国语学院:13638605989王老师
时 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十、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27-5210459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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