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嵩山路1号
二、高校简介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招生对象及要求
1.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所在省份高考志愿填报的应往届高中或中职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填报,我校按招生计划、考试分数、综合评价等条件择优录取。
2.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可以录取”执行(除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
注: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性,报考我校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具体录取办法: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分相同: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理类模式:文科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模式: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时,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物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选科目为历史时,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历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先按照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文化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进档考生排序结果,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另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1.文 科 类:14800元/生/年。
2.理 工 科类:15800元/生/年。
3.医学艺术类:178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
八、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学生10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6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刻苦、家庭困难的学生,2500至5000元/学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最高20000元/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若干单项先进等奖项。
【勤工助学补助】学校每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补助。
【资助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嵩山路1号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7370070、87370071、87370072
监督电话:0516-83432330
传真:0516-83432353
学校网址:http://www.jzp.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jzp.edu.cn/zsgzc
十、乘车路线
1.徐州东(高铁站)、徐州汽车客运东站:
第一条线路:徐州东站乘地铁1号线到徐州火车站,转乘地铁3号线到无名山公园站下车1号口出,向北(标志物:大转盘、加油站)300米再向西1200米;
第二条线路:公交车乘72路至“铜山新区总站”。
2.徐州火车站、徐州汽车客运总站:
第一条线路:地铁乘3号线徐州站上车到无名山公园站下车1号口出,向北(标志物:大转盘、加油站)300米再向西1200米;
第二条线路:公交车乘11路至“铜山新区总站”。
3.市内:乘82路至“海宁皮草城站”;乘801路、19路、11附至“嵩山路站”。
4.自驾车来校:导航“
十一、附则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3.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个人开展招生政策发布、招生和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任何以“
4.在校生教学培养的外语语种为
十二、解释权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之处,执行招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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