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全省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具体各县(市、区)受理时间、地点请详询高考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申贷材料
首贷学生会同共同借款人(一般为法定监护人)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材料包括学生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户口簿,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可在国家开发
续贷学生建议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线上远程办理,无需提供任何材料。若选择线下现场办理,由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前往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三、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确定。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指仅需偿还利息不需要偿还本金时期)为5年。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期限由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确定。
(三)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
四、贷款发放时间
2025年,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10-11月期间分批次发放,并将于11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贷款学生开学报道后,需及时提醒所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尽快录入贷款回执。
五、其他事项
国家开发
特此公告。
国家开发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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