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招生简章
学 院 概 况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较高法律素养和警务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法治专门人才。2000年1月,学院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14年1月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11月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2018年12月,学院通过了省级特色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验收。2022年3月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云南省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2024年5月,学院入围云南省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3+2”贯通培养项目改革试点院校(以下简称高本“3+2”项目)。

40多年来,学院办学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形成了涵盖法律执行与法律服务需求的刑事执行类、行政执行类、法律事务类、社区矫正类等12个专业。在校内建设了“监狱执法工作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刑事侦查实训中心”“法律课程资源中心”“安全检查实训中心”“模拟法庭”“社区矫正实训中心”“警务技能训练中心”“心理矫正实训中心”等实验实训场所。先后在校外42家监(狱)所(戒毒所)单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局所)、政法机关等实务部门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近年来,学院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相关监狱、强戒所、司法局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监狱戒毒)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实践行业院校“产教融合、警学结合”的有效途径与载体,最大限度实现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

学院位于空港新区大板桥镇,占地面积464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270.57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6.65万元,图书馆藏书40.5万册,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现有在校学生37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2人。在164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49人,讲师71人,双师型教师32人,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13人。
学院确立了“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的办学定位,坚持“把学院搬到监所(局),把课堂设在监区(队所),变实训为实战”的办学理念和“忠诚笃法,强警塑人,植根行业,教学练战,培养造就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的特色办学思路,以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为目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示范、全国领先”的高水平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开 设 专 业
目前,学院开设的专业如下:

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云南考生。
(二)普通专业: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5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参加2025年职教高考的云南考生(仅限体育类、教育类、经济管理类的考生)。
2025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学院2025年招生790人,其中在云南招生720人 ,在外省招生70人。

专 业 介 绍
高本贯通批
法律事务
本专业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以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战略为引领,服务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忠诚公正护法精神和信息素养,具备较强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代书、法务办理、基层纠纷处理等能力,能够从事人民调解、公证与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律师代理与辩护等工作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仲裁、公证、企业法务、书证物证取证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岗位;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街道社区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岗位;警务辅助、法警、书记员等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民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商法、仲裁法、民间纠纷调解、中小企业法务、公证实务、人民调解实务。


本专业为云南省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贯通培养项目。云南民族大学与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培养,对口本科专业:法学。专科阶段(前三年)在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养、本科阶段(后两年)在云南民族大学培养。
学生转段:云南民族大学和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同制定过程性评价办法和转段测试办法。转段测试在第3学年上学期开展。两校综合学生过程性评价和转段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并公示,合格学生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照“专升本” 录取程序开展录取工作,学生在第4学年上学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无法转段的学生,在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原专业按相应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合格但自愿退出的,在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原专业按相应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
司法行政警察专业
刑事执行
本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且具备良好的法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刑事执行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从事监狱刑罚执行与教育改造工作及其他监所工作的实战型警务人才。
就业方向:监狱执法工作各岗位;强制戒毒单位、公安机关看守所、社区矫正等部门的管理与矫正相关执法岗位或辅助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监狱执法管理、罪犯教育矫正、罪犯心理分析、罪犯劳动管理、监狱安全管理、监狱文书制作。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本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掌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监狱及其他政法单位,能够从事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工作及其他政法工作的实战型警务人才。
就业方向:监狱罪犯教育矫正工作各岗位;强制戒毒部门、公安机关看守所、社区矫正部门等管理与矫正相关执法岗位或辅助岗位;以及其他心理咨询康复机构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监狱执法管理、罪犯心理测量、罪犯心理分析、异常心理诊断、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罪犯团体心理辅导、罪犯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正。


刑事侦查技术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狱内案件侦查、狱内犯罪预防等知识,具备狱情分析研判、狱内案件侦破、突发事件处置等能力,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忠诚奉献担当精神、法治意识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狱内侦查、监狱特警等工作,也能胜任警务辅助、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监狱狱内侦查、特警工作岗位;公安机关、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等部门的侦查工作岗位及警务辅助岗位;航空、金融、保险等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调查等工作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警察防卫与控制、监狱执法与管理、侦查策略与措施、现场勘查技术、刑事技术、侦查讯问、狱内案件侦查实务、狱侦情报工作实务、监狱犯罪防控等。


戒毒矫治技术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戒毒矫治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狱及其他政法单位,能够胜任戒毒矫治技术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警务人才。
就业方向:强制隔离戒毒、监狱、公安机关相关执法岗位或辅助岗位,社区戒毒康复机构及其他相关行业部门的戒毒矫治工作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毒品成瘾矫治概论、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戒毒人员成瘾医疗技术、戒毒人员心理矫治技术、戒毒人员康复训练技术、戒毒信息技术。

司法信息安全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网络运行维护技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和安全防范技术基础理论等知识,具备网络运维、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和安防系统运维等能力,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忠诚奉献担当精神、法治意识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安防系统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公安、监狱、强戒、司法等单位基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计算机与网络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方面的技术与管理岗位,含信息安全管理员(运行维护)、信息安全企业安全服务工程师等。
专业核心课程:监所执法管理、监所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监所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计算机网络攻击与防护、监所安防系统安全运维、信息安全管理实务、智慧监所建设、警察防卫与控制。

普通专业
安全防范技术
本专业面向快速发展的智慧安防产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智能化安防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行维护、风险评估及项目管理等核心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法治观念和信息素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将胜任智能化安防系统的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工作。
就业方向:智能安防集成商/工程公司的安防系统设计技术员、安装调试工程师、运维工程师、项目管理助理;政法机关(公检法司监)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技防管理、视频侦查、警务/司法辅助执法、监察技术保障等岗位;金融机构、交通枢纽、大型商业体、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智能安防系统管理专员、安全防范规划技术员、项目管理专员、系统运维助理、安全风险评估员等内部安保管理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智能化安防系统安装与调试、安防工程项目管理、智能化安防系统运维、中小安防工程设计。


安全保卫管理
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技能文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数字素养、职业道德、创新意识、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备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面向安全保护服务行业的安全保护服务人员、保卫和警务辅助人员等职业,能够从事安保项目管理和警务辅助等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安全保卫实务、安保项目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消防管理、治安管理、防卫与控制、智慧安保运营服务等。


法律事务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忠诚公正护法精神和信息素养,具备较强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代书、法务办理、基层纠纷处理等能力,能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中小企业法务、司法协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院法警、书记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法律服务助理、司法协理员等相关辅助性法律工作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基层法律文书制作、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民事诉讼参与、中小企业法务、民法案例分析。


司法警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司法警务理论基础知识,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忠诚奉献担当精神和信息素养,具备审判秩序维护、执行现场秩序维护等能力,能够从事司法审判警务保障、法院执行警务保障和检察院警务保障辅助工作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就业方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其他警种或是警务辅助岗,安检员、法院执行员及公检法的相关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司法警察概论、押解与看管实务、值庭与安检实务、法院执行实务、警察防卫与控制、警械与武器使用、警务信息化运用。

社区矫正
本专业致力于培育具备坚定理想信念、德技兼备、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本专业着重培养学生掌握刑罚执行和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熟悉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流程,具备刑罚执行、矫正教育、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工作等核心职业能力。毕业生将能够胜任社区矫正监管执法、教育帮扶、社区服务与管理等一线岗位,展现出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精湛的业务技能,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贡献力量。
就业方向:涵盖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岗位或辅助性岗位。
专业核心课程:社区矫正基础理论、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实务、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社区矫正对象个案矫正、社区矫正文书制作、社区矫正信息化技术应用与维护等,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


法律文秘
本专业旨在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文秘专业知识,具备法律咨询和法务处理能力,具备从事法检系统书记员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所需的庭审速录、文书写作与档案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等职业能力,面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审判辅助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行政事务处理人员岗位群培养高素质法律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从事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担任基层司法助理、律师助理,或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文秘及行政秘书等职务。
专业核心课程:本专业课程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涵盖法律基础、文秘技能及现代办公技术三大模块,具体包括:宪法与法学基础、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司法秘书实务、书记员工作实务、司法档案管理、会议策划与组织、速录技能、新媒体写作与传播 。


招 生 条 件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未来就业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相应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二)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志愿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符合《司法警官院校招生办法》规定的政治、身体和体能条件,未婚,2003年9月1日-2010年1月1日期间出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 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符合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要求,政治考察合格。政治考察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考生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4)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家庭成员指考生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身体条件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肢体功能障碍,心理健康。
(2)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25.7之间。
(3)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
(4)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5)嗅觉正常。
(6)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
(7)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文身。
(8)无《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规定的各种疾病。
3. 体能条件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并合格,体能测试项目与合格标准见下表。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为必须合格的项目,另外3项需合格两项。达到前述条件的考生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
考生体能测试前需自行评估身体状况,若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面试合格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并合格。
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凡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学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在云南省内,学院高本贯通专业在高本贯通批录取,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在提前专科批录取,普通专业在高职专科批录取。
(二)填报了学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和面试。填报普通专业(含高本贯通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和面试。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如下:
1. 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考生须在面试前,到学院网站(https://www.yncpu.net)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治考察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学院面试工作人员。
2. 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预计在2025年7月下旬,地点设在昆明,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招考频道和学院官网通知。
录 取 规 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同分录取规则
2025年,学院在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5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执行的均为“3+1+2”新高考。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课实考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男 女 生 比 例
2025年招生的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5个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招生总数的15%。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毕 业 学 历
(一)专科专业: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当年通过参加“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招生考试” 报考省内相关本科院校的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公共管理等专业继续深造(具体招生计划以学生毕业当年的云南省“专升本”招考公告为准)。
(二)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院推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要求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心理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WPS办公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一)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察院校学员制服,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二)司法行政警察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学生毕业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的有关规定,可参加当年面向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按照一定的入警比例,择优录用到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岗位工作;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意愿,自主择业。普通专业学生毕业时,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
学生资助政策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院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学 费 标 准
专科专业: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学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
高本“3+2”项目专业:前3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同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后2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没有在校外设立任何中介机构和代办人,有关招生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可直接向学院招生办联系和咨询。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871-67337161
2.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金盾苑1号
3. 邮政编码: 650211
4. 学院网址:https://www.yncpu.net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热忱欢迎您咨询、欢迎您报考!

END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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