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招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二)涉及专业
(三)招生条件
志愿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符合《司法警官院校招生办法》规定的政治、身体和体能条件,未婚,2003年9月1日—2010年1月1日期间出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考生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4)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家庭成员指考生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身体条件
报考
(1)无肢体功能障碍,心理健康。
(2)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25.7之间。
(3)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
(4)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5)嗅觉正常。
(6)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
(7)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文身。
(8)无《
3.体能条件
报考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
4.面试合格
报考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直接在提前专科批B段志愿栏内填报
2.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实行考生承诺与考生生源地公安机关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填报了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方可按要求参加体检、体能
3.体检、体能
(1)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于专科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以高考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及
(2)体检、体能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
(4)考生面试时填写《
(5)体检工作由
(6)考生及家长须自行评估身体条件,考生参加
(7)面试项目和标准。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司法警察院校教育、从事司法行政警察工作。
(8)考生对体检、体能
(9)考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
(10)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能
(11)政治考察、体检、体能
(12)面试及体能
①时间:本科批B段原始志愿投档后,具体时间以
②地点:
③联系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0871—67337161
4.录取
(1)政治考察、体检、体能
(2)身体状况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②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③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含肝炎病原携带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⑥结核病除了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Ⅰ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Ⅱ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Ⅲ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⑦色盲;
⑧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⑨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的;
⑩先天性心脏病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反流量少者;
⑪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的;
⑫面部有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文身、驼背;
⑬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的;
⑭有传染病的。
(3)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
(4)
5.录取名册报送
录取结束后,由
二、联系部门
招生咨询电话:0871-67337161
招生监督电话:0871-67337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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