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内蒙古 | 湖北 | 广西 | 四川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 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 | 理工/物理类 | 5 | 4 | 3 | 4 | 4 | 6 | 5 | 3 | 3 | 20 |
| 英语 | 理工/物理类 | 9 | |||||||||
| 1.生源为当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标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80分,新疆考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单列类招生计 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在预科培养结束后,根据预科学习成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2.培养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 3.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包含: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学等7个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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