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基本情况

【办学层次】
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
【社会声誉】
全国文明校园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甘肃唯一)
全国首批部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甘肃唯一)
国家优质高职院校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甘肃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气象局共建高校
甘肃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共建高校
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甘肃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
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甘肃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办学规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1000人,其中本科生10700余人、专科生10300余人。社会培训5万余人/年。
【办学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窦家山36号(窦家山校区),邮编:730021。

二、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基本情况

学校于2012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目前是甘肃省唯一的定向培养军士招生院校,与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军事航天部队、武警部队联合培养军士生。目前定向培养军士生在校规模为2600人。
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生以来,入列合格率达98%以上,其中,6名军士分别选派到航母辽宁舰、山东舰、福建舰服役,3名参加了9·3大阅兵,3名参加了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朱日和大阅兵,1名遴选到中央警备团服役,1名遴选到驻港部队服役,50余人考取军(警)校或直接提干,1人考取警校后遴选到中国驻美大使馆执勤,1200余人(次)立功授奖。
(一)招生类型:定向培养军士生
(二)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 制:三年
(四)招生对象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根据甘发改价格〔2021〕579号,定向培养军士生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军士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对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代偿。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奖助政策】
1.考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2.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3.单设国防奖学金,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以提供入伍通知书为准);
4.学校定点帮扶地区天水市麦积区琥珀镇就读我校的学生享受减免学费。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5年学校面向27个省份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生640人。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四、军士生风采


01
军事训练



02
技能竞赛


03
专业学习



04
日常养成


05
校园活动



06
荣誉时刻



五、招生流程

(一)报名高考
凡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志愿填报
执行提前批录取政策,按生源省份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安排进行填报。
1.批次:
甘肃省: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
其他省份:具体按生源省份志愿填报批次进行填报。
2.志愿填报时间:
甘肃省:6月26日20:00至7月1日10:00。
其他省份:具体按生源省份时间安排进行填报。
3.志愿设置:
甘肃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其他省份:具体以各省教育考试部门官方发布的2025年志愿填报方式、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为准。
(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
省级征兵办指导考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7月10日前组织对确定的考生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并及时向省级招办提供合格考生名单。
(四)投档录取
省级招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的志愿,以及定向培养高校调档比例要求投档(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由定向培养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志愿上线的考生录取数量不足时,从省内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六、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一)教学管理。定向培养军士高校会同招收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指定的教学指导机构,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毕业标准、教学保障等内容。
(二)淘汰。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1个月内,应当按照义务兵征集有关规定完成身体复查,由县级以上征兵办组织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具体实施;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淘汰后空缺的培养计划,不再组织递补。
(三)毕业。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符合条件的予以毕业。

七、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八、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九、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电话:
0931-8799137,8799489
王老师19039633955
王老师19039633933
李老师19039633922
陈老师19039633911
军士学院咨询电话:
曹老师13220462850
张老师17693540503

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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