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录取等程序,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注:拟录取的考生如不能按期毕业将取消正式录取资格。
公示期即日起至6月25日结束。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77-8668988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录取等程序,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注:拟录取的考生如不能按期毕业将取消正式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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