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5年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较长时间承担普通大专及本科的培养任务。1996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东方湿地之都、仙鹤神鹿世界——盐城,占地面积843.3亩,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预防医学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28个。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医药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单位,全国卫生行指委康复治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医药卫生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单位和主席团单位,江苏省医药卫生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和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现有教职工629人,专任教师526人,其中教授50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473人,博士学位教师112人。入选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有省优秀教学团队8个、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0人、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5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1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3人。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战略,人才培养质量全国领先。学校临床医学执考通过率比全国高出45%,预防医学执考通过率比全国高出39%,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和医学检验技术的执考通过率,分别超99%、80%、84%和87%,全部跻身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目前,累计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和团体奖145个,其中特等奖2个、一等奖51个。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坚持职教“走出去”和“引进来”双线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学校。积极践行职教出海,在马耳他国立艺术科学技术学院建成中医药郑和学院,全力推广宣传中医药文化,打造“小而美”的民间交流项目;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联合举办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加快优势专业“走出去”步伐,护理、药学专业成功入选江苏省教育厅“十四五”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学校积极响应“留学江苏”行动计划,作为苏北首家招收留学生的高职院校,自2016年以来累计招收留学生200余人,生源国别覆盖东南亚、中亚、东欧、中东及北非地区十余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部分毕业生升入省内高校继续攻读本、硕学位,部分回国进入中资企业就业,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打造了“留学苏医”品牌;高度重视高质量卫生科研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学校获批国家级外专项目8项、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4个。

学校连续四年获江苏省属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先后获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等省级以上表彰40余项。展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上,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健康江苏”“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 2025年学校港澳台地区招生计划为15人,每专业录取学生数上限2人,学校将视生源情况超额或减额录取。
2. 2025年我校拟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的专业如下,申请者可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



三、报名条件

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文化程度。
2.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考生。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祖国统一。


四、报名申请材料

1.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2.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如实填写《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收港澳台学生报名表》(附件1),提交签字扫描件。
4.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考生经历或能力的证明材料(成绩单等)。请附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7月15日。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smc_oicc@163.com,邮件主题:港澳台学生+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方式:考生下载附件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扫码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发送指定邮箱(原件扫描件)jsmc_oicc@163.com。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已报名考生不可修改基本资料。



六、审核、考核及录取办法

1.审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进入考核环节,学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须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学校面试;报名审核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2.考核: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学校将通过邮件和电话等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具体安排,考生须按照通知准时参加。
3.录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寄送《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相关说明

1.学生凭《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2.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获准。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一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入学报到时,录取学生必须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申请调转到当年面向港澳台招生的其他专业。


八、学费及住宿费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1000-1200元人民币)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九、其他

1.培养形式:港澳台地区学生皆并入内地(祖国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
2.入学管理:港澳台地区学生学籍由学校注册并统一管理。港澳台地区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事宜参照学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规定。
3.奖助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提供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并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办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4.证书种类: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老师,孙老师
学生报名网址:https://hmt.njpi.edu.cn
办公电话:0086-0515-88596456
18816239552(9:00—17:00)
电子邮箱:jsmc_oicc@163.com
(提出申请后请务必及时邮件或电话确认)
学校网址:
https://www.jsmc.edu.cn/main.htm
邮 编:224005
地 址:中国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港澳台办公室A楼112室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港澳台办公室所有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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