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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项目(2025年6月)

| 来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252

学校资助项目一、绿色通道

(一)资助对象

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且无法缴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

(二)资助政策

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注册,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经济困难。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佛山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按照每年通知的时间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初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汇总情况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

3)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审核并上报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备案

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一)资助对象

(1)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2)广东省户籍生源低保家庭新生、孤儿家庭新生、贫困家庭且本人重大残疾新生、贫困家庭且本人重大疾病新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特困职工子女(持县级以上工会印发的特困职工证)、特困供养人员(持有民政厅印制的特困供养证书)、其他类型家庭特殊困难新生。

(二)资助标准

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符合广东省户籍生源低保家庭新生、孤儿家庭新生、贫困家庭且本人重大残疾新生、贫困家庭且本人重大疾病新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特困职工子女(持县级以上工会印发的特困职工证)、特困供养人员(持有民政厅印制的特困供养证书)、其他类型家庭特殊困难新生的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

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汇总,按要求审核学生材料,确保学生材料无误后,上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

3)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包括奖学金、勤工助学工资和各种补贴)低于学生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无法保证正常学习和生活;学生本人因病或意外住院治疗,家庭经济无力负担;学生家庭因遇到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受到很大影响,不能保证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

(二)资助政策:视困难程度一般给予500—3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款,每人每学年限申请1次,本科生在校期间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研究生在校期间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佛山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发生临时重大变故的相关佐证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中行卡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2)学院审核

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校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当学年通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当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家庭困难等级和学校当年资助经费预算情况,在每生每年500-5000元范围内确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佛山大学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部)审核、公示

各学院(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人名单。各学院(部)将申请人名单在本学院(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公示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审核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毕业生就业帮扶资助

(一)资助对象:毕业当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获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能筹集求职就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父母、直属亲属或本人因重大疾病或家庭严重受灾等情况导致无法筹集必需的求职就业基本费用。

(二)资助标准:学校视毕业生求职就业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500—2000元的求职就业帮扶款,每人毕业当学年限申请1次。毕业当学年已获得临时困难补助者,不重复申请毕业生就业帮扶资助。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佛山大学毕业生就业帮扶资助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确定本学院资助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

(3)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当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或当学年申请并获批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文化提升活动或科技创新活动。

(二)资助标准:根据当年度综合素质提升训练计划,按不同等级给予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助学金资助标准为500-1500元/人;根据当学年学生资助系列主题活动计划,对突出表现的个人或优秀作品给予100-500元奖励。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提供对应资助活动的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确定本学院资助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

(3)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困难学生慰问资助

(一)慰问对象:当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优先慰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烈士、军属、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遭受突发事件、家庭变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当学年学生个人及家庭具体情况,按照200—500元/人的标准购买慰问品,进行关心慰问。同时以临时困难补助形式给予走访慰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慰问金

(三)申请流程

1)学院组织

学院提前掌握困难学生情况,组织被慰问学生填写《佛山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并上报工作方案

2)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审定工作方案、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名单,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八、校内勤工助学

(一)勤工对象: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本人生活俭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二)工资标准:固定岗位:每小时19.8元,每人20小时/月;临时岗位:每小时19.8元,每人20小时/月。

(三)奖励机制: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连续勤工半年且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并给予颁发奖励300元/人和荣誉证书。

(四)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1、根据学校内各部门的需求,学生根据校内各部门的招聘信息进行应聘,提供对应部门所需要的身份信息和个人身体健康情况等材料

2、应聘成功后,每月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申报当月勤工工资

2)部门审核

1、各部门审核学生材料,确定学生符合岗位要求后,各部门勤工主管老师将学生信息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并上传至勤工管理系统

2、每月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部门学生申报的工资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对各部门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每月进行学生工资发放流程

九、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无违纪记录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具体金额根据各项捐赠协议确定,最高10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提供对应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确定本学院资助学生名单,根据捐赠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

3)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科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根据捐赠协议在校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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