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乡村
一、招生学校与专业
(一)本科层次高中
(二)本科层次初中
(三)本科层次小学
(四)本科层次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为1078人。其中,根据
(一)本科层次高中
(二)本科层次初中
(三)本科层次小学
(四)本科层次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
根据我厅《关于征集2025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招生需求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25年中小学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
(二)本科层次
(三)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高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高校选科要求。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4〕22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高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4〕22号)执行。
4.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
六、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高校要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文件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中的“户口所在地”市州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住址”市州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
(四)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
(五)签订《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省级优师专项)》(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6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高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高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须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流程。考生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逐一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高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高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高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高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高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个人档案。招生高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附件14),于9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七、有关政策
详见《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附件15)。
八、工作要求
(一)全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高校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
(二)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招生培养高校、省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填报志愿考生的户籍确认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对违规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
(三)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招生培养高校要积极配合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四)有关招生培养高校要结合所承担的培养工作,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政策研究与中小学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附件(点击查看)
1.湖南省40个脱贫县名单
2.2025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
3.2025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
4.2025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
5.2025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6.2025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
7.2025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
8.2025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
9.2025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
10.2025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11.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
12.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
13.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
14.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
15.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16.2025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
17.2025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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