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内户籍新生凭《新生入学报到单》、《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后交辅导员集中办理入户手续。
2.湖北省外户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一律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校后交辅导员集中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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