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 |||||||||||||||||||||||||||||||||||||||||||||||||||||
| 2025-03-19 1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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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经开区校区: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青年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1号 育才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 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3月25日8:00至27日17:00,登录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yazy.edu.cn/),点击“9+3单招报名”链接进行报名,逾期不补报。请考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5年4月7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对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类命题,分别组织考试。 2.技能测试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9+3”高职单招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四)考试地点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路校区(雅安市雨城区和平路1号)。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1日至4月25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4月11日,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成绩查询”,输入姓名、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字母大写)查询本人成绩。 成绩复查:4月11日14:30-18:0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将《准考证》(或身份证)和成绩复查申请书拍照,发送至邮箱:yzy2017dz@163.com,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5-2233957。 4.申请放弃录取办理:4月24日18:00前,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请书,并由家长签字确认,连同身份证正面拍照,发送到邮箱:129495779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7:00,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yazy.edu.cn)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二)3月28日学校报送考生名单至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4月7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4月9日8:30-17:00,经资格审查核准通过后,考生到我校青年路校区B101教室办理以下事项: 1.查验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由我校统一打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9+3”高职单招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现场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 4.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试场地。 (四)4月10日9:00-18:00,考生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及技能测试。 (五)4月11日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六)4月21日至4月25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凡在“9+3”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进行处理。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9+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 十、学校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邮政编码:625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5-2241840、0835-2229044 教务考务电话:0835-2233957 咨询QQ:1294957793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yazy.edu.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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