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的选拔模式,选拔更适合高职教育的学生,切实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
第三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招生计划585人,其中普高招生计划505人,单独考试招生计划80人。学制均为3年,2024年学费按浙江省发改委核发的2024年收费额度为准,另行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表1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普高招生 | 单独考试招生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备注 | |
计划 | 计划 | 类别 | ||||
1 | 30 | 7500元/年 | ||||
2 | 10 | 7500元/年 | ||||
3 | 10 | 7500元/年 | ||||
4 | 25 | 6600元/年 | ||||
5 | 10 | 6600元/年 | ||||
6 | 50 | 7500元/年 | ||||
7 | 90 | 6600元/年 | ||||
8 | 20 | 20 | 6600元/年 | |||
9 | 5 | 10 | 75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10 | 15 | 10 | 60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11 | 20 | 10 | 60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12 | 20 | 60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13 | 15 | 66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14 | 55 | 20 | 艺术类( | 180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15 | 90 | 5 | 电子与电工类 | 180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16 | 40 | 5 | 18000元/年 | 绍兴上虞校区 | ||
说明:1.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五条报名条件。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身体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不限;
4.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艺术类(
第六条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3日—3月26日16: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s://zsw.zjjs.edu.cn)“提前招生报名入口”,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多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
第七条入围综合素质
1.普高招生考生根据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后(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等级最高的2门,折算方法见表2)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5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若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规定比例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若入围资格线考生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一并入围;
2.单独考试招生
第八条网上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入围综合素质
1.查询入围
2.网上签订考试承诺书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40元/人,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将取消综合素质
第九条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在4月10日—4月13日登录我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第五章 考试与评分
第十条高职提前招生选拔考试以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考试为基本依据,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学籍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我校仅认可其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
普高招生考生总成绩(200分)=高中学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成绩(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
1.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普高招生考生)
从10门高中学考中选取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等级最高的2门组成,总分100分。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该考生等级较高的一项成绩计为技术科目高中学考等级成绩。具体折算分数如下表。
表2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对照表
成绩等级 | A | B | C | D | 其他 |
折算分值 | 20 | 18 | 15 | 10 | 0 |
2.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考生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包括职业技能操作和职业技能理论两部分)作为基本依据,按100分折算。
3.综合素质
普高招生考生主要
表3 各专业各类别综合素质
生源类别 | 专业名称 | |
普高 | 职业基本素养 | |
普高 | ||
文化基础 | ||
艺术类( | ||
电子与电工类 | ||
4.素质特长分:总分20分。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赋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表4素质特长分标准表
项 目 | 等 级 | 分值 | 备 注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等奖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分 | |
体育比赛 (篮球、足球、田径、定向、羽毛球、乒乓球项目) | 省级一至三名 | 20分 | (1)限教育、体育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赛事(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其中篮球、足球限主力队员(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须 (2)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按规定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 |
省级四至六名 | 15分 | ||
省级七至八名 | 10分 | ||
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符合条件考生在3月26日前通过学校招生网点击上传素质特长相关材料(图片要求清晰、完整、可辨认),考生申请素质特长计分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参加我校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分数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拟录取时如果总成绩同分,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若某专业某类别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该类别计划数时,按照该专业该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9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遇小数点则按进一法取整),不再设置备录。
第十四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并决定招生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2382096。
第十七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考学校提前招生,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照片等各项报名内容均应真实有效、清晰无误。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网为学校发布提前招生事宜的官方网站,一切信息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了解学校发布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承诺书采用在学校招生网上阅读并认可的形式,凡报名并确认的考生均视作已阅读并承诺遵守各项约定。
第十九条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公布为准)
表5提前招生进度表
序号 | 内容 | 日期 |
1 | 考生网络报名 | 3月3日-3月26日16:00 |
2 | 综合素质 | 3月30日 |
3 | 网上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 3月30日-4月3日12:00 |
4 | 素质特长分材料上传 | 3月26日前 |
5 | 准考证打印 | 4月10日-4月13日 |
6 | 综合素质 | 4月13日 |
7 | 确定“拟录取”“备录”及“未录取”考生名单 | 5月7日前 |
8 | 学校拟录取和备录结果提交服务平台 | 5月7日8:30—17:30 |
9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9日8:30—17:30 |
10 | 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0日8:30—17:30 |
11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1日8:30—17:30 |
12 | 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2日8:30—17:30 |
13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3日8:30—17:30 |
14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5月14日8:30—17:30 |
15 | 结束网上录取 | 5月16日 |
16 |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 5月17日—5月30日 |
17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5月31日 |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接待与咨询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w.zjjs.edu.cn
2.微信公众号:zjjyzs
3.咨询电话:0571-82871234
4.咨询QQ群:236023742
5.咨询地点: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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