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昆明工职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93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云南昆明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政编码:650302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弹性学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昆明钢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制:全日制,学制三年;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云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昆明工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和省厅有关高职扩招考试工作规定,审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方案、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等,加强对招生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昆明工职院招生办公室为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并牵头组织党政工作部、教务处等部门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高职扩招考试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学制
第十四条 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专业开设17个,分别为: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及学制 | |
| 1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2 | 610211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3 | 620801 | 健康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4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5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6 | 540703 | 物业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7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8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9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0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1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2 | 560106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3 | 530601 | 材料工程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4 | 570207 | 工业分析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5 | 530401 | 黑色冶金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6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 17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弹性学制,学制四年 |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应(往)届普通高中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群体);
3.未被2019年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
-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 已被2019年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
-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 高级中学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 违反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疾考生除外。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9月17日(节假日正常休息),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确认。
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9月19日9:00-9月20日17:00
志愿设置: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登录工作网进行志愿填报。
第六章 考核方式
第十七条 评价方式
高职扩招统一实行“基础知识+综合面试”的评价方式。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9月28日-9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26日-27日。
(三)测试总分:200分
(1)基础知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基础知识、综合面试两项考试,只参加其中一项不具备录取资格。
第七章 录取规则
昆明工职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总分及院校志愿逻辑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云南省招考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条 落实“阳光工程”,严格“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工作纪律,对违规人员按相关规定查处。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参加高职扩招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昆明工职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昆明工职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教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为78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000-1200元/年。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
1.国家级、省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省级奖学金6000元/年 省级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考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我校为云南省移民局指定承担我省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教育招生院校,被我校录取的库区移民考生均可享受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此类考生报到前须如实填写《移民学生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到生源地所在地县(市、区)移民局和州(市)移民局签字盖章,报到后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 68603303
传真:0871-68753472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871-68604013;传真:0871-68604873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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