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学院名称:
代码:5330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专门的高职单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
第六条 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立在学院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招生工作组,负责全省招生宣传、咨询和部分专业考试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指导、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八条 2024年学院共有6个专业进行高职单招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九条 招生专业如下: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下达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中职毕业生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
第十一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十五条 学生就读期间,表现优异者,可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如全运会、省运会、大学生联赛、国家级、省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其中,在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者,有机会免试就读省内本科院校。
第十六条 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云南省招考频道或学校网站公布的内容有冲突的,以云南省招考频道或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
学院地址: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体院路3号
邮编:650228
联系电话:0871—64310768(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871—64311995(
张老师:13708706520
朱老师:13888018652
王老师:15987120157
刘老师:18288729673
网址:http://www.ynsvu.cn/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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