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等。校区占地面积1368亩,在校学生17000余人。设有高铁工程学院、测绘与检测学院、城轨工程学院、道桥与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高新校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89号
临渭校区:陕西省渭南市站北街东段1号
邮编:714099
学校网址:http://www.sxri.net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委书记、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
招生信息网:http://zsw.sxri.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3—2221078、2221170(传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九条学校招生专业共计41个。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考资格
1.已报名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院校申请
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 查看我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专业,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填报及确认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3月15日10: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sxri.net),进入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报专业志愿、上传近半年1寸免冠标准照,并确认提交《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在线完成准考证打印。
招生专业分为两个批次(类型),第一批次最多可选报6个专业,第二批次最多可选报4个专业。专业志愿后设有“愿否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不选择视为不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第一批次包含有
每人可同时报两个批次专业,也可单报一个批次专业,按本人意愿自行填报。
第十三条 专业资格
考生在我校分类考试报名系统完成准考证打印后,于2024年3月22日9:00至17:00,持本人专业资格
报考我校
第十四条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
2.职业适应性
3.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4年3月23日8:30至11:30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文化课笔试考试;3月23日文化课笔试结束后,开展“普高生”的职业适应性
第十六条 我校于2024年4月7日17:00之前,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仅限在我校参加考试,且首次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公示时间为4月13日12:00前。
第十七条 我校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4年4月9日8:30至4月10日17:3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递补预录新生于2024年4月15日8:30至16:3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于2024年4月18日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普高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报考情况,择优录取。
1.须进行报名资格
2.“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
3.考生所填报的两个批次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两个批次均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体检结果、成绩优先调剂至第一批次未录取满额并与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相近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招生监督
学校纪委综合室、监督检查室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7150元/学年;
萨马拉交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17500元/学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奖助学金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校友、企业爱心奖学金:1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服兵役学生国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
—10—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