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
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龙翔路中段。邮政编码:266112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学院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执行。
1.轨道交通行业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体检有严格要求,色觉异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业体检标准,企业有可能不予录用。对于报考
2.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名称: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规定,依据其投档方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3.各专业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考生高考成绩位次择优录取。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学院按其要求执行。
4.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6.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并将各类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结果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各省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2-58266660、0532-58266661
二级学院 | 咨询电话 |
机电工程学院 | 0532-58266637 |
0532-58266655 | |
智能制造学院 | 0532-58266621 |
海洋财经学院 | 0532-58266688 |
学院官网:https://www.qde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qdec.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电子邮箱:zsjy@qdec.edu.cn
官方QQ群:342605058、33129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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