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我校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是聊城市政府建设聊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龙头单位。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办学规模
学校位于聊城,占地面积6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万平米,新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固定资产总值4.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536万元,馆藏资源丰富,为教学科研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学校现设护理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农牧科技系等8个系,46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5万余人,招生范围覆盖山东、山西、江苏、河南、贵州、安徽、宁夏、甘肃、内蒙古、吉林10个省和自治区。
★地理环境
学校位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江北水城--聊城,京九铁路、济邯铁路、济聊馆高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青兰高速公路都从聊城通过,交通便利。市内K5路、K17路、K19路、K315、K134、K112路公交车直达我校,从火车站、汽车站到学校均有直达的公交车。
★实验实训条件
学校目前建有137个校内实训基地,包含实训室183个。其中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 个,中央财政支持校内实训基地1个、省级技术协同研究中心1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1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拥有聊城市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覆盖校内13个行业工种。校外实习基地285 处,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学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山东省立医院、中国康复中心、中铁十四局、上海大众、上汽通用五菱、中国职工之家、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中国平安银行、阿里巴巴、顺丰速运、甲骨文、歌尔声学、齐鲁软件园、青岛海尔集团等为学生的实习提供良好的条件。
★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示范专业2个,“3+2”专本贯通培养试点专业2个;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资源共享课53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1034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6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18人,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6人,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3人,省级名师工作室4个。
★科研成果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教科研课题809项。其中,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3项,国家教育部思政专项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4项,工业和信息化部课题2项,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12项,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13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8项,山东省人文社科研项目6项,各级教学改革项目89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937篇;出版学术论著和教材345部,其中,被列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规划教材17部;获市厅级以上教科研奖励340项,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4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软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33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35项,山东省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山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聊城市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6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2项,其他专利179项。
★就业情况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与解放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火箭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思科公司、惠普公司、美国甲骨文公司、华为公司、首旅集团、钓鱼台国宾馆、阿里巴巴、北方智扬、顺丰速运、中通客车等高端单位建立了人才培养基地。与甲骨文公司、人民大会堂管理局、首都旅游集团、首农集团、北京协和医院、九州控股集团等签订实习就业协议,部分毕业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山东省立医院、上海武警总医院、齐鲁制药、齐鲁软件园、东风日产、中铁十四局、中国重汽、上海大众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就业。
★奖助贷措施
一是根据规定为特困生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我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各类奖学金;四是争取社会慈善力量的资助;五是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人才培养
学校按照“大赛常态化、专业全覆盖、师生齐参与”的原则,构建了“双方参与、两级管理、三个衔接、四次提升”的技能大赛长效机制和赛事成果转化机制,实现了课程竞赛、专业竞赛的常态化,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近五年来,学校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5项、二等奖 6项、三等奖 2项,其中2016年获得全国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2019年作为山东省护理技能大赛领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这是继2016年参赛获奖后,连续四年获得一等奖。中国教育在线、中国教育电视台相继报道,学校也成为中国教育电视台《少年工匠》栏目首期播出单位。
学校按照市委“积极打造冀鲁豫地区职教先行区”要求,着力建设山东省西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红色文化挖掘与传承基地。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三条 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300人(含退役军人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4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另行通知。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已经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结业生。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男生176-182cm,女生163-172cm(跟车需165-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3.护理(急救护理方向)、健康管理(体育健康管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运动康复方向)要求: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者已经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
4.报考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3月2日前)。
5.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凡参加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招生专业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设定的春季类别,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不按要求填报者取消我校报名资格,请考生提前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报考我校退役军人类、技术技能类、运动专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可不受春季高考报考类别的限制。
3.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标准)。
4.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tvu.sd.cn),查看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考试终端、设备环境要求等注意事项,并根据安排参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之前,按要求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考试。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第七章 考试时间及科目
第十九条 考试时间: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采取线上测试形式。满分450分。
(2)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说明中涵盖内容。采取线上测试形式,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采取线上测试形式。满分450分。
退役军人(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免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时长同上。自 2020 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 2017〕 12 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退役军人(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学制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学业总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的集中教学,具体教学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3月2日前,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
拟报考运动专长及护理(急救护理方向)、健康管理(体育健康管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运动康复方向)的考生,须在3月2日之前,联系我校负责教师,根据要求,网上提交身份证及有关证书扫描件,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准考证等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只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时长同上。审核联系人:曹老师,电话18663589909,刘老师,电话17706352567。
拟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在3月2日之前,自行录制自我形象展示的小视频(限3分钟内),发送到指定邮箱2268069172@qq.com。视频内容要对面部五官、行走、手臂翻转、胳膊、腿等夏装时裸露部分进行展示,以便观测是否有疤痕。邮件同时发送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学校会及时通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此专业。审核联系人:陶老师13869570962。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以上,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职业倾向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职业倾向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2.学校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第二十二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九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第二十九条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或有无各题目漏统分以及统分有无计算或录入差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判宽严尺度。
复核申诉电话:0635-8375062
第十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三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办咨询电话:0635-8334937
纪委监督:0635-8375062
E-mail:lczyjsxyzsc@lc.shandong.cn
招生信息网:http://zsjyw.lcvtc.edu.cn/zsw/index.asp 通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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