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2.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3.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4.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6.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7.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8.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七条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建议男生报考。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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