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第三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学校英文名称:EZHOU VOCATIONAL UNIVERSITY
第八条学校概况:
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试点证书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立项单位、教育部双高建设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双师型”
第九条颁发学历证书: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普通专科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第十条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非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以国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集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4.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的方式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可各省2024年艺体类专业联考成绩,严格按照各省艺体类录取规则执行。
6.报考
(1)
(2)
(3)
7.其它有关规定:新高考改革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ez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邮编436000)
招生部门:
咨询电话:027-60876578 ;60858935;60698166
第十五条本招生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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