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50709 省内招生代码:6313
第六条 办学地点:
1.新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2.园丁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时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清”的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同分数考生,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和
第十九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二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项目(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收费按省教育厅备案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拟定为:8人间400元/生/年、4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统一电子注册的“
第二十六条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0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档。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
第三十条 学校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招生咨询电话:0375-7066077、7066088
联 系 人:赵老师 周老师
邮 箱: 68340848@qq.com
招生QQ群:667339693、628072835、793835617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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