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振兴”新生奖学金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享受三年“免学费”就读(政府给予3500元/年学费补助,学校给予3000元/年学费补助),需按学年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记录、不及格记录者取消学校学费补助资格。
2、农村户籍考生给予新生奖学金3000元。
3、“城镇户籍”考生通过参加分类招生考试被录取的给予新生奖学金3000元,通过参加高考总分300分及以上的给予新生奖学金2000元。
4、考生户籍类型以高考录取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5、同时满足新生奖学金条件中两项,只能按最高项给予奖励,不得重复享有。
二、“爱心帮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1、学校筹集大批资金设立“爱心帮扶基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5000元帮扶基金(两次发放)。
2、学校每年有大量社会爱心人士捐赠,帮助部分特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3、学校专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国家奖助学金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四、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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