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40个,专科专业10个,覆盖经、管、文、工、理、艺术、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4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1万余人。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近7.4万名合格毕业生,学校的就业率多年来均保持上海市高校前列,毕业生留沪就业占比高,雇主满意度高位稳定。
学校坚持广泛的校企合作和深度的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寻求与行业、企业紧密对接的共同发展理念,探索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实现校企资源共建共享和多方共赢目标。学校加入由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继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定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紧密结合长三角、上海和浦东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临港新片区推进“产·教·城”融合发展,用产教融合型大学的鲜明特色充实应用型大学的鲜亮底色,努力建成全国公认的应用型一流民办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台湾2025年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至少有一门达到均标级(含)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招生计划:10名
三、招生专业(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序号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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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0 |
说明:
(一)
(二)无男女比例限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考生需上传的材料如下: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近期免冠证件照;
4.经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
5.经考生签名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
6.学测成绩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中学在读证明(需加盖中学印章);
8.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必要,如有则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说明:上述材料的上传格式以系统要求为准。
(二)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我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三)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我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b.gench.edu.cn)上公布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六、录取
经学校面试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学校将于2025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征集志愿办法按《2025 年普通高学校校依据台湾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台湾
(二)住宿费标准
智能楼宇校舍7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八、监督与责任追究
1.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021-58137877。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邮编:201306
十、其他
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或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本简章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处理。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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