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和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我校招收的强基计划考生为无军籍学员,申请报考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此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01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作用,2024年强基计划安排
02
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无军籍本科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且计划单列。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订诚信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所有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数学和物理(非高考改革省份为理综)单科成绩均达到该科目总分98%(含)以上且高考成绩排位在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至5倍之间的考生亦可入围。第二类考生直接入围。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6月底7月初(不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
1.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
2.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档案是面试的重要参考。
3.体质
4.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包含笔试、面试和体质
5.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因工作统筹或其它不可抗力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各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和考生填报志愿,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相应省份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开放录取结果查询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培养机制
“强基班”按照“3+1+X”本研衔接的模式进行培养。“3”是指在数学、
“强基班”前3学年主要进行基础课程和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从第3学年开始,可选择研究方向,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
(二)考核退出机制
本科阶段:“强基班”第1、2学年末进行阶段性考核,第3学年末进行本研转段考核。阶段性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主动申请退出“强基班”者;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必修课程累计2门及以上不及格(含补考及格)者。本研转段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出“强基班”:不符合学校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者;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3个学年的必修课程者;
研究生阶段: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开题和中期考核。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申请延期,硕士研究生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博士研究生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原则上延期不超过2次。开题或中期考核2次未通过,或者未按时完成者,将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作分流处理。直接攻读地方博士研究生和军人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业进展困难或导师认为不宜继续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可申请转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获批后学籍身份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按所在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且需按硕士研究生要求进行开题和中期考核。
(三)本研衔接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路径衔接:研究生阶段学员可选择不同研究生培养路径:一是学员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并满足转段相关条件可被推荐免试为地方硕士研究生,其中部分拔尖学员可获得直接攻读地方博士研究生资格。二是学员符合当年教育部、军队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生相关政策和学校选拔招录地方应届生入伍攻读研究生相关条件的,可参照相关要求,申报参军入伍攻读军人研究生,入伍后也可参与军人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四)培养特色
1.坚持兴趣引领,实施个性化培养。充分结合每一名学生特点及兴趣爱好,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释放学生自主学习空间,鼓励学生自由探索、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
2.配备学业导师,实施全程培养。每名学生配备本科全程导师或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
3.重视
4.坚持开放交流,拓展国际视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实践项目、交流研讨、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开拓学术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
5.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其他说明

01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02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03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04
选拔
05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监督保障机制

01
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
02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03
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109号
邮编:410073
招生咨询电话:
湖南省考生咨询张老师(13755062982);
山东省考生咨询余老师(13548675016);
河南省考生咨询周老师(15073198776);
辽宁省考生咨询张老师(15700793399);
四川省考生咨询晏老师(18975157609);
江西省考生咨询银老师(13787134767);
贵州省考生咨询唐老师(18073156674)。
传真:0731-87000299
电话:0731-86898899
电子邮箱:zsb@nudt.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与培养方案解读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4年强基计划招收
一、
学校数学学科及
学校数学学科传承哈军工“数学霸王课”文化,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声誉卓著,构建高素质人才培养综合教学平台,坚持立德树人、为战育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优秀
学校数学学科联合系统科学学科,汇聚
二、
学校
学校
学校
三、强基计划人才培养模式
(一)培养机制
“强基班”按照“3+1+X”本研衔接的模式进行培养。“3”是指在数学、
“强基班”前3学年主要进行基础课程和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从第3学年开始,可选择研究方向,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
拓展解读:
1.“强基班”学员培养,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强化核心基础课程教学质效,采取名师授课、小班教学等措施,打牢学生学习基础。
2.本研贯通培养,本科全程导师与研究生导师学术方向密切关联,本科阶段预研工作与研究生阶段研究课题高度契合,有利于学生高度聚焦本专业长期深入开展学习研究,坚定信念,勇攀高峰,厚理强基,成长成才。
(二)考核退出机制
本科阶段:“强基班”第1、2学年末进行阶段性考核,第3学年末进行本研转段考核。阶段性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主动申请退出“强基班”者;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必修课程累计2门及以上不及格(含补考及格)者。本研转段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出“强基班”:不符合学校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者;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3个学年的必修课程者;
研究生阶段: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开题和中期考核。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申请延期,硕士研究生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博士研究生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原则上延期不超过2次。开题或中期考核2次未通过,或者未按时完成者,将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作分流处理。直接攻读地方博士研究生和军人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业进展困难或导师认为不宜继续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可申请转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获批后学籍身份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按所在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且需按硕士研究生要求进行开题和中期考核。
拓展解读:
1.考核退出机制既是把好人才培养质量关的必要举措,同时也是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全面发展的“后墙”性预警机制。
2.调整出“强基班”的学员以本专业普通班学员身份随“强基班”完成本科教育,不再具有本研衔接资格,不再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大四期间可正常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或外校均可;本科毕业后也可直接就业或创业。
(三)本研衔接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路径衔接:研究生阶段学员可选择不同研究生培养路径:一是学员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并满足转段相关条件可被推荐免试为地方硕士研究生,其中部分拔尖学员可获得直接攻读地方博士研究生资格。二是学员符合当年教育部、军队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生相关政策和学校选拔招录地方应届生入伍攻读研究生相关条件的,可参照相关要求,申报参军入伍攻读军人研究生,入伍后也可参与军人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拓展解读:
1.“强基班”学员转段进入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的比例约各占50%。
2.跨专业转段进入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的学员,身份仍然属于“强基班”学员,突出对优势工科的贡献率。
(四)培养特色
1.坚持兴趣引领,实施个性化培养。充分结合每一名学生特点及兴趣爱好,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释放学生自主学习空间,鼓励学生自由探索、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
2.配备学业导师,实施全程培养。每名学生配备本科全程导师或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
3.重视
4.坚持开放交流,拓展国际视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实践项目、交流研讨、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开拓学术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
5.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保障机制
组织保障。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强基计划专家委员会。邀请国内外一流学者担任委员,负责
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强基计划建设实施。主要用于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平台建设、学生合作交流等。
政策保障。从本科三年级开始遴选硕士研究生或“硕博衔接”研究生培养对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与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依托国家留学
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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