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试科目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课程外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当前外语语种为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11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和具体组考要求,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