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我校将在2024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024年招生计划98名,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见下表。
| 学制 | 授予 学位 | 所属专业类 | 招生 计划 | 最低开班 人数 | |
| | 2 | | | 98 | 10 |
注: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班人数”,则该专业不招生。
三、招生对象
面向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四、报名方法
考生于6月10日10:00至6月30日17:00点前登录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
五、资格审核及录取
1.资格审核
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处根据学籍、学位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考生于7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三位小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比较本科阶段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三位小数)。
3.相关政策
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教务处及专业所在学院(部)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报到、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会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会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七、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教务处咨询电话:0512-67169267。
招生就业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八、其他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学校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任何以“
4.本招生简章由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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