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点亮家庭经济困难学子的大学之路
小编整理了超全资助政策指南
帮助大家在国家政策下
顺利入学 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
金额:本科、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利率:在校学习期间不用付息,享受国家贴息;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五年内只付息不还本,目前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小提示: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政策:①办理快——无论在省内外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首贷每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还款可在网上办理。②免担保——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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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以当地咨询服务中心安排为准
各省(市、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请扫码查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慧计划)资助对象: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补助内容: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省内录取院校500元,省外录取院校1000元。办理方式: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范围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无力缴清全部或部分学费和住宿费,需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和回执单,或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邮件中附有此表,学校将在8月分批寄出,请耐心等待),在“


国家励志奖学金
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国家助学金金额: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元。资格: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勤工助学
校内奖学金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不同学院也设有不同类别的专业奖学金、实习见习奖学金等,新生进校后可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详细了解。
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就业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有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学生可免费入驻学校创业港,学校提供水电、网络、工位等基础设施;定期组织创业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类型:●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金额:补贴标准根据武汉市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
发放对象:根据武汉市相关政策,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补贴。
详细情况可在毕业当年向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咨询。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金额:5000元发放对象:根据武汉市相关政策,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除此之外,初创组织创业者还可以申领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 1000元 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详细情况可向初创组织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咨询办理。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湖北省36个比照西部政策县市及神农架林区基层单位就业,符合政策要求的,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偿,分年度发放。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应由个人承担的利息。
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详细情况请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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