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二条学校全称:
办学地点: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湘阴校区: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湘阴段66号。2022级及之后年级就读湘阴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2661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院简介:
第六条学院招生类别:学院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和对口吐鲁番市普通高等教育援疆招生计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由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未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2024年面向湖南、浙江、新疆、广西、安徽、福建、重庆、广东、湖北、江西、西藏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详细信息表。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元/学年) |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 1 | 5 | 17250 | 物理, | 文理兼招 | |
| 2 | 5 | 17250 | 物理, | 文理兼招 | |
| 3 | 5 | 15000 | 物理, | 文理兼招 | |
| 4 | 4 | 15000 | 文理兼招 | ||
| 5 | 4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 |
| 6 | 4 | 12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 |
| 7 | 4 | 15000 | 物理, | / | |
| 8 | 4 | 15000 | 物理, | / | |
| 9 | 4 | 15000 | 物理, | 仅理科 | |
| 10 | 4 | 15000 | 物理, | / | |
| 11 | 4 | 15000 | 物理, | / | |
| 12 | 4 | 13000 | 物理, | / | |
| 13 | 4 | 13000 | 物理, | / |
第十三条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
第十四条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七条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
第十八条不设学院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院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学院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二条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学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允许新生入校后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从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
4.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学院医药类专业;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院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
学院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者,报学院审定后转至身体条件不受限的专业就读,本人不愿调整专业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
第七章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湘阴段66号。
邮政编码:410007;414615。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381080;0730-3170358。
招生咨询邮箱:596764462@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xxxy.hnucm.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45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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