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代码(国标):13561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8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4万人,教职工1055名,专任
学校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8亩,建筑面积56.37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4亩,建筑面积20.92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5.45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

学校设有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
(
二、招生计划

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公布,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含免试) | 其中含:专升本专项计划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080901 | 50 | 7 | ||
2 | 100701 | 40 | 6 | ||
3 | 101005 | 45 | 10 | ||
4 | 101101 | 45 | 10 | ||
5 | 120202 | 150 | 15 | ||
6 | 120203k | 150 | 21 | ||
7 | 120204 | 150 | 21 | ||
8 | 120801 | 50 | 7 | ||
9 | 120901k | 220 | 31 | ||
10 | 总计 | 900 | 128 | ||
(最终计划以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三、培养方式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如下:
学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收取标准:6人间800元·生/学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为其注册学籍;
(三)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
(四)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东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西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电话:0996-8663107、8663108
招生监督电话:0996-8612388
邮政编码:841000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63113
学校网址:http://www.xjust.edu.cn/
邮箱:xjkjx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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