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坚定扎根京华大地,服务民生福祉,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围绕自身办学特色服务新阶段首都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定位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设有劳动经济管理学院、民生福祉学院、城市安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学院及继续
- 办学实力 -
2010年
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院校
2014年
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并获得“优秀”
2015年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第二主持单位
2016年
启动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试验
2017年
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2019年
入选国家“双高”专业群建设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入选第一批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
2020年
学校牵头组建的北京
2021年
2022年
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
2023年
北京市特色高水平学校验收优秀;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谋实招、促创新分类提升计划”一等奖、“补短板、强效能分类提升计划”一等奖;
- 师资力量 -

学校现有教职工276人,专业课
- 招生计划 -
院校代码:1127
以上内容以北京市教委批复为准!报考专业注意事项:
考生身体情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专业要求。
1.报考
2.报考
- 专业介绍 -
本专业主要为
本专业注重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的综合培养,本专业学生不仅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还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专业是以全体人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劳动就业权益保障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民生专业。本专业主要面向
本专业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面向
猎头顾问方向
主要从事猎头顾问、中高级人才寻访、职业指导与咨询、
本专业立足京华大地,服务民生福祉,面向智慧健康养老行业的照护、社工、康复、
家政经理人、家政
本专业面向托育机构、早教中心、幼儿园所和月子中心等单位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毕业主要从事婴幼儿保育、托育
燃气方向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现代安全理念和良好职业素养,具有扎实的城市公用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事故应急救援处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专业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服务北京城市公共设施
通用机电方向
本专业面向首都大、中型企业,培养掌握机电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机械设备装调及机械零件加工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航天装备方向
本专业与北京中科航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专业化航天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产业学院,面向航天智能装备行业的机械设备装配、机床操作、机电设备运行和维护等岗位群,培养掌握电工技能、数字化装配、数字化加工等技术技能,具备从事航天智能装备电气设备装配与调试、电子线路安装与调试、总装总调和数字化智能制造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综合素质优良,掌握
本专业面向首都四个中心定位,服务首都高精尖产业领域、国家航天科技领域,聚焦
- 校园环境 -

- 学生活动 -

温馨和谐的校园生活,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中也同样感受到快乐,学生们可以在这里尽情发挥自己的特长。
- 发展路径 -
升学本科
每个专业15%的优秀毕业生可参加北京市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成绩优异者可升入我校对接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校园入伍
符合当年征兵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自愿报名参军并享受征兵优遇政策;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升入我校对接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 毕业质量 -
学校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校“启人”就业指导工作室获评北京高校市级就业指导名师工作室,校就业指导中心被评为“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

- 录取须知 -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依据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3.认可各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招生省份,按照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5.特殊省份按照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7.如某专业的录取考生人数不足学校规定的开班人数,将根据考生意愿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仅开设
2.单科成绩要求:无
3.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如下:
(1)
(2)
(3)不建议残疾考生报考工科专业。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高职各专业学费均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2.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900元--1200元。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3.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
4.特殊奖学金:对于报考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根据各专业课程设置及实训室的配备情况,上课地点南、北校区统一安排。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941605、010-64941527、010-64941610
监督电话:
010-80114100
招生网址:
www.bvclss.cn/pc/zs/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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